第12章 白莲花的自我修养12

    饭后依旧不用收拾桌子,林欢欢象征性地把碗摞起来,就算收拾过了。

    穿上大衣,拎上帆布袋,林欢欢勾起一个甜美纯净的微笑:“萧哥,那我先回学校了。”

    萧廷眉眼温和,声线清越爽朗:“我送你。”

    他对待自己的态度明显与之前不一样了。

    这一丝改变看似顺其自然,但背后的付出实在是太多了,更别提最宝贵的时间——任务已经开始了半年。

    到了车库,萧廷难得选了一台Lamborghini超跑,虽然是偏低调的银灰色,但无论是流畅的线型,还是充满力量感的车身,都在昭示着它有多么奢华和名贵。

    林欢欢忽然想笑,萧廷这是在炫富?也太幼稚了点。不过,这把妹手段倒是挺符合他高富帅的人设。

    按下车钥匙,车灯呼应着闪动,萧廷很有绅士风度地先拉开副驾车门,车门如翅翼往斜上方掀起,别的不说,拉风是百分百的。

    林欢欢怔愣了一下,红唇微张,眼睛倏地睁大,看起来非常吃惊。

    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有点慌张地坐了进去:“啊,谢谢萧哥。”

    说不清是羞涩,还是自卑。

    萧廷顿了一下,他这样直白的显露财富,对于普通的女人也许是诱惑,但对于孤儿院出身、学习优异的林欢欢,可能反而会弄巧成拙。

    不过既然林欢欢已经上了车,他也没办法再换了,果断地发动车子,平地一声雷,排气的轰鸣声爆起。

    银灰色超跑嘶鸣着奔驰而过。

    按下敞篷开关,巨大的排气声直冲天灵盖,激发了林欢欢最本能兴奋,肾上腺素极速飙升,她的表情管理一秒失效,嘴角不由自主地扬起兴奋的弧度。

    萧廷侧目,林欢欢放开了一切矜持,尽情地享受着绝对速度带来的快感,她把束缚着头发的丝巾拽了下来,疾速的风把秀发吹得四散飞扬,璀璨晨光铺洒在她的眼底。

    这一刻的林欢欢,似乎比从前的她都要鲜活灵动。

    有一瞬间的恍惚,世界万籁俱寂,只有她的笑容旁若无人地绽放。

    然后萧廷听见了自己坚定的内心,也听见了自己不太沉稳的声音:“欢欢。”

    他的声音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目光幽深漆黑,满满的占有欲。

    “做我的女人吧。”

    林欢欢瞬间回神。

    她偏头,震惊地看着萧廷,嘴角的笑意顷刻间消失。

    萧廷火热的心犹如被冰水泼灭,有些茫然无措,之前在庄园,林欢欢明明对自己很喜欢,难道她现在变心了?

    林欢欢是真的难以置信,不过如果这算是厚积薄发,之前每一次在萧廷面前刷存在感,都起到了最佳效果的话,萧廷能主动表白也就不奇怪了。

    她避过萧廷伤心地视线,状似羞涩地面向车窗玻璃,黑眸深处是冰寒如霜的冷漠。

    萧廷说的是“做我的女人”,而不是“做我的女朋友”,这两者之间区别可大了。

    柳琳曾经和林欢欢谈过,他们这个富二代圈子里,只见有人找女人的,没见过谁找女朋友的。

    富二代的女朋友,几乎都是门当户对的千金,恋爱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族的强强联合。一旦有了女朋友,下一步就是订婚,等于脖子上被栓了根绳,半只脚踏进了婚姻的坟墓。

    林欢欢不知道萧廷是屈服于欲望,还是遵从着心动的感觉。不过对于男人来说,爱情永远与欲望挂钩,有了欲望,萧廷自然会想要接近她,探究她,直到掌控她。

    只要萧廷开始追逐自己,林欢欢就有了让他沦陷的机会。

    重新对上萧廷的目光,林欢欢脸色严肃,小鹿般的大眼睛眨啊眨,眸中泛着水光盈盈的期待:“萧哥,你能再说一遍吗?”

    萧廷扬唇一笑:“我说——做我的女人吧!”

    林欢欢点了点头,绽放出一个明媚的笑靥,是前所未有的惊艳,直达萧廷狂喜的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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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去图书馆借书,在电梯里遇到大企业家萧廷了,崇拜了他这么久,没想到有一天能见到真人!

    本来还想要一张他的签名,不过因为太紧张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如果真的说出口,可能也会被无视吧……

    没想到下午的讲座也是他主讲,一日之内见到偶像两次,真是太幸运啦,今天是我的幸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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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和偶像共乘一辆车,缘,妙不可言呀!

    偶像居然让我叫他萧哥,好开心,感觉和他又拉近了距离。

    我决定了,在此立下一个flag,十年以后,我要取得能比肩偶像的非凡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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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哥给我解围了,还耐心十足地安慰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点动心。

    然后我好像说了奇怪的话,萧哥没有回应我,大概是拒绝我了吧。

    为我那无疾而终的暗恋,默哀三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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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初六,终于雪尽风停,晴空万里。

    昨天借宿在了萧哥的房子里,因为身体不适,没能赶回来按时完成日记,今天要补完两天的份。

    等等,萧哥的那句话,是表白吧,是表白吧?!

    ——这么说,我的暗恋期,结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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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借着99忠实记录的任务日志,林欢欢一口气补完了五个多月的日记。

    99问她:“任务者,你写这些日记做什么?”

    林欢欢伸了个懒腰:“我也不清楚,先写着吧,说不定以后能用上。”

    写日记是林欢欢突发奇想的点子,这个灵感突然出现在脑海,怎么也抹不掉,她总觉得以后能用上。

    合上日记本,在扉页用秀气的小楷写上“欢欢”两个字。

    林欢欢把笔扔在桌上道:“走吧,去‘补课’。”

    说是补课,其实是短期的礼仪培训课程。

    萧廷约了林欢欢周末去吃法餐,林欢欢还残留着上次在三岛湖庄园吃西餐的阴影,不懂餐桌礼仪真的太尴尬了,所以这次特意报了礼仪班。

    不求多么熟练餐桌礼仪,只要不会露怯,一举一动都尽量优雅就够了。

    毕竟,如果表现得太完美,也不符合自己“贫穷没有见识”的大学生人设。

    换了身偏正式优雅的套装,林欢欢对着小镜子顺了顺头发:“久久,继续跟进萧廷的日程。”

    “好的。”

    一边和99讨论萧廷的个人喜好,一边下楼,走到宿舍楼门口的闸机,林欢欢缓缓停下脚步。

    刷卡通过的闸机外,一个身姿挺拔的美艳女人站在那里,神情慵懒傲然,红唇微勾。

    “林小姐,别来无恙。”

    第二任务者,徐婉,她怎么来了?

    林欢欢不自觉地蹙眉,仔细观察着徐婉的神情,看不出什么敌意,于是抿唇微笑:“好久不见。”

    徐婉双手插兜,往前走了两步,高跟鞋跟与瓷砖撞击,发出美妙的声响。

    但是她的声音,更美妙,富有磁性:“林小姐,你是我见过的任务者中,业务能力最强的一个。”

    林欢欢凝神,一时间没听懂徐婉的意思,而徐婉的表情更难以捉摸,林欢欢抱歉一笑:“不好意思,请问,你来找我有事吗?”

    徐婉摇了摇头,没有正面回答林欢欢的问题,反而问她。

    “你还记得自己是怎么死的吗?”

    林欢欢脑中轰的一声,胸口好似被天雷击中,恐惧如熊熊烈焰在燃烧,记忆像走马灯一帧一帧闪过。

    迷茫之中,她隐约又回想起那一刻。

    她在开车。

    林欢欢生前是个全职网文写手,写小说是她主要的经济来源,有时候她会避开法定假日的高峰期,开着自己的小吉普,来个国内自驾游。

    那次也是自驾游,她走了一条车流稀少的盘山路。

    这种盘山路,一侧是几乎垂直山崖,另一侧是陡峭的山体,如果不是为了省过高速的钱,林欢欢绝对不会走这样的路。

    林欢欢闭了闭眼,她记得很清楚。

    在经过一个大转弯的时候,对向突然冒出来一辆大卡车,车速已经失控了,直直地冲向自己。

    她为了避开,第一时间把方向盘打死,绕开大卡车的路线,然后刹车、手刹。

    危险的弯道总算是过去了,大卡车也险险躲过,就在惊魂未定之时,身后的卡车爆炸了。

    然后林欢欢的车,就被爆炸气流整个掀翻,在空中转了三百六十度,直接坠下山崖。

    接下来就是大火、窒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痛苦,像蚂蚁见了糖一样,蚕食着林欢欢的被烈焰炙烤的灵魂。

    这段记忆太深刻了,她怎么可能忘记?

    徐婉唇角的笑意越发深刻,她知道,林欢欢是“清醒”的,就像自己一样。

    从回忆里挣脱出来,林欢欢冷汗涔涔,声音有些发狠:“你想说什么?”

    徐婉又摇了摇头。

    系统的机械电子音忽然响起。

    【第二任务者已下线,下线原因:任务已完成。】

    林欢欢愣了一下,什么情况,徐婉已经攻略萧廷了?

    她慌不迭地看向徐婉的眼睛,徐婉褐色的瞳眸闪着微光,对林欢欢眨了眨眼,流露出难得的俏皮:“凡事少用眼睛,多用心看。”

    “你继续攻略,我先下线了。”

    最后一句话在空气中激荡,空间开始扭曲,透过空间裂缝,林欢欢似乎看见了某种五彩斑斓的流体,然后——

    徐婉的身影就消失了。

    林欢欢抚上胸口,感觉自己受到了一万点惊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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