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 一个死结

小说:沧海扬帆 作者:齐橙
    待业青年们的世界观很朴素能给他们发钱的领导就是好领导。如果这位好领导给大家发的奖金数额足够大他们不吝惜向这位领导送上几声万岁反正喊万岁也不用花钱不是?

    在做日本这桩业务的时候谢琴、薛楚江等人就向大家说过高凡做了指示事成之后会给大家发奖金只是具体数额尚未确定。

    这些天大家都在猜测可能拿到的奖金的数额从1元到20元不等。偶尔有人提出奖金的数额可能达到20元以上换来的都是大家口是心非的驳斥。

    大家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奖金不会超过20元因为这样的事情在沧海化肥厂从未出现过。大家满打满算也就忙活了半个多月凭什么拿到20元以上的奖金呢?

    当然所有人在驳斥了这种猜想之后心里都不免要泛起一个念头:万一呢……

    现在尘埃落定了高凡宣布了年底分钱的方案分红100元奖金20元表现出色的那些人还有额外的奖金。

    大多数人都觉得自己不属于“表现出色”的那一拨这个评价估计是属于谢琴、薛楚江、宁默等几个公司中层干部的。不过仅仅人人有份的那120元也足够让大家喜出望外了。

    要知道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的父母每月工资都只有40元至60元不等奖金也就3至5元的样子。现在他们自己每个月有30元的基本工资年底还一次性地拿到了120元这简直比父母还牛气了。

    高凡说其中的100元是公司分红对此大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分红的钱和奖金的钱有什么区别吗?

    这个年代里大家都是习惯于拿工资的没有谁知道分红是怎么回事。反正单位给自己发钱就行何必去纠结于名称呢?

    也正因为不理解分红这件事所以大家觉得每人能够领到120元钱就是意外之喜了他们忘记了高凡新官上任的时候给大家画过一个大饼说公司赚的钱有30%是属于大家的。照着那个大饼来算大家这一次应当分到的钱不是120元而应当是600元以上。

    关于给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分钱的事情经历了一段极大的曲折:

    作为一名穿越者高凡觉得公司赚了钱给大家分一些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劳动服务公司的属性是大集体企业也就是所谓集体所有制。

    既然是集体所有制每名职工都是企业的股东企业赚了钱给股东分红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他把这个道理讲给高逸平听的时候高逸平哭笑不得少不得要给儿子上一堂体制基础课。

    照高逸平的说法劳动服务公司的这个所谓集体所有制不过是为了应付制度要求而生拉硬拽上去的。

    在高凡之前劳动服务公司一直在靠化肥厂补贴过日子说穿了就是国家为了安抚待业青年由化肥厂出钱通过劳动服务公司这个名义给这些年轻人发一些生活费换取他们不要到处惹事生非。

    如果要严格地照着资产负债表来算劳动服务公司早就已经是负资产了那时候大家怎么不说共同承担债务每人拿出百八十块钱来弥补亏损呢?

    盈利了要分钱亏损了却要化肥厂补贴这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对于父亲的说法高凡颇不以为然。他指出父亲说的情况是过去的事情而他承包劳动服务公司之后已经是另一回事了。

    高凡承包劳动服务公司时与化肥厂有一个协议那就是劳动服务公司的利润中50%上缴给化肥厂30%归劳动服务公司集体所有20%算是高凡的承包收入。

    签订这个协议的时候没人觉得劳动服务公司能够赚到多少钱因此也就懒得去推敲细节了。照大家的想法万一高凡真有点本事劳动服务一年能够赚个三五万的拿出30%给大家发奖金也无伤大雅。

    谁料想高凡这个妖孽一下子就搞掂了一个日本代理商第一个订单就是100万的产值利润足足有50万之多这就让大家淡定不能了。

    为了这50万利润的分配化肥厂开了好几次厂务会核心的焦点就是两个:第一要不要给劳动服务公司留下30%的利润;第二高凡拿走20%也就是10万元是否合适。

    其中第二个问题颇有一些敏感因为高凡是高逸平的儿子剥夺高凡的承包费就相当于抢了高逸平的钱。当着高逸平的面大家是不便直说的。

    不解决高凡承包费的问题劳动服务公司的留成问题也就无法解决这就成了一个死结。

    没办法高逸平只能让厂办主任徐真新把厂务会上的意见做了一个总结报送给省化工厅请化工厅定夺。

    化工厅对于这件事同样觉得挠头。时下已经有一些企业在搞承包制的试点比如承包一个车间或者运输公司的司机承包一辆客车采取的方法是像农村联产承包一样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归个人。

    从各企业试点的情况来看承包制的效果还是很不错的基本做到了国家、集体、个人都满意群众的意见也不大属于可进一步推广的方式。

    可沧海化肥厂报上来的情况却让大家犯了愁。最大的问题就是利润实在太大了按照先前的协议承包者一个人就要拿走10万元这让一干省厅领导怎么敢答应。

    这时候有人想起高凡承包劳动服务公司一事是郑立农推动的算是郑立农主导的一个试点。既然如此那么这件事情难道不应当是请郑立农来解决吗?

    于是球又被踢到了化工部。当然在茂林省化工厅的请示报告上是要说明白省里的意见的省厅的倾向是照协议办事只是不知道这样会不会与中央的精神有冲突。

    高凡一回到家就听父亲说他的事情通天了最终是化工部党组做出批示认为承包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在确定各项核算无误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尊重原始承包协议不应因承包费用的多寡而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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