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登闻鼓破,风云再起

小说:天下无羡 作者:十月的石榴
    群情激奋之下,西市番货铺被封,李元芳被捉拿下狱,关入了大理寺的天牢。

    咚咚咚

    长安右门外的登闻鼓再次奏响

    不用猜便知道,敲鼓的还是无羡。

    而看守登闻鼓的观察御史,也还是原来的那个老头。

    不过,这一回他没了嚣张的能耐,被无羡带来的人围了个严实,只能对着击鼓的无羡干瞪眼。

    咚咚咚

    鼓点一下接着一下落下,鼓面在捶打下,不住地低颤着。

    午门外由重重侍卫把守,早该听到了动静,却是半天都不见有人来探个究竟。

    这是打算装聋作哑吗

    行

    真行

    咚咚咚

    落下的鼓点加重了几分,心中的怒火借由一声声沉重的鼓声,响遏行云,传遍了皇城的每个角落。

    敲鼓可是个体力活,胡勒根舍不得主子受累,打算接过她手中的活。

    只是晚了一步

    砰

    只听一声闷响,鼓槌穿破了牛皮鼓面,竟是将登闻鼓给击破了。

    无羡将手中的鼓槌一丢,“破了也好,反正只是一个摆设,留着也只是白占地方罢了。”

    回眸看向马哲,“你身上的腰牌,可以去大理寺提人吗”

    “可以。”说着,双手将腰牌递上,竟然是东厂掌刑千户的象牙腰牌。

    他表现得如此恭顺,倒是让无羡有些过意不去,“会替你惹麻烦吗”

    马哲垂眸答道,“圣上命奴婢来姑娘身边时,便交代过,一切但听姑娘吩咐。”

    如今情势紧急,无羡没时间同他客气了,让他带着腰牌,同她一起翻身上马,直奔大理寺的天牢。

    铁蹄铮铮,惴惴难安。

    天牢本是关押朝廷重犯所在,守备却是松懈得很,除了门口的两个守卫,阻拦无羡的只有一名清冷俊逸的男子。

    “你是何人怎敢擅闯天牢”

    无羡扫了眼他身上的补子,是七品的官员,怎么不在衙署办公,反而像个牢头似的,守在天牢里

    无羡挑眉问马哲,“这人是谁”

    “大理寺评事常伦,山西沁水人,正德六年进士,天性豪放,任侠有气。”

    听到最后八个字的品论,无羡的嘴角翘起,决定就是他了

    “将他带上。”

    “是”马哲领命,挥手而出。

    常伦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练过几年剑术,也曾仗剑走天涯。

    然而,业余的与专业的,终究不是同一个级别的。仅使出一招擒拿手,看似极简无华,便轻轻松松将人给制伏了,押着他径直往里走。

    “你等究竟是何人这可是大理寺,还有没有王法啦”

    “呵呵,”无羡冷笑一声,“今日我就是来彰显王法的”

    马哲像是对大理寺的地形很熟悉,穿过幽暗的走道,将无羡带往李元芳所在的牢房。

    还剩十来步的距离,就瞧见一个穿着皂吏衣服的人,将腰带缠绕在李元芳的脖子上,用力地收紧着。

    常伦瞳孔骤缩,天啊,他看到了什么居然有人敢在天牢行凶,真是太放肆了

    他想挣扎,却无法挣脱歹人的挟制。

    他想呼救,却有人比他先行了一步。

    只见几人之中领头的少年,眸色冷冽,一声令下,“救人”

    狗蛋兴奋地冲了上去,一脚将牢门踹开,抓起桌上的一个水壶,啪的一声,就拍在了皂吏的脑门上。

    目光之阴鸷,下手之狠厉,看得一旁的常伦凉意瑟瑟,不禁庆幸,之前拿下他的人,是另一个俊秀的少年,不然他的小命难保。

    行凶者当场就懵了,反抗的意识还没兴起,就被狗蛋迅速压倒在地。

    双手被反剪在身后,就地取材,解下李元芳脖子上的腰带,绕在了皂吏的手腕上,缠了好几圈,紧紧束紧。

    皂吏脚上的一只脏鞋,也被脱了下来,管他乐不乐意,一把塞入了他的口中。

    一防c他乱喊乱叫。

    二防c他咬舌自尽。

    李元芳虽被救下,却是晚了一步,已经失去了意识,无力地滑倒在地。

    胡勒根探了下他的鼻息,又探了下脉搏,“已经断气了。”

    李元芳是本案的关键,若是这么死了,身上的污水可就洗不清了。

    无羡拧眉,“替他做心肺复苏。”

    那可是得嘴对嘴吹气的,狗蛋不乐意,冲着胡勒根歉然一笑,“兄弟,看你了”

    胡勒根对无羡的命令,从不会有半分推脱,立刻板正李元芳的身体,让他平躺在地上,又替他松了松衣领。

    然后,双手交叠,十指相扣,用力地按压他的胸口,口中低声数着,“一c二c三”

    一直数到三十,方才停下。

    继而,将他的下巴高高抬起,一手捏紧他的鼻子,一手掰开他的嘴巴,俯身对着他的口中,渡了两口气,才放开了鼻孔。

    动作一气呵成,行如流水。

    一套做完之后,探了探他的鼻息,见无反应,又重复了一遍。

    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常伦见胡勒根这般折腾死者,看不下去了,“你们怎么连个死人都不放过”

    “阎王让他三更死,我偏留人到五更。”无羡口气狂妄,嚣张至极

    常伦一愣,这句话他不是第一回听到。他的祖父是山西道监察御史,对比邻的宁夏军防多有了解。

    听闻,宁夏有一支狼煞军,军中医士乃白无常化身,有起死回生之术。

    外界对他们的评价,便是那少年所说的那句一模一样。

    这是巧合吗

    常伦按捺下心中的疑窦,瞟向了地上的尸体,下一秒,眼底陡然涌现出惊喜。

    只见李元芳的胸部倏地伏起,吐出了一口浊气

    真的活过来了

    京师之中与狼煞军有关的,只有李霸父女二人,从年龄判断,“你是李姑娘”

    无羡的身份早已公开,能被猜到并不令她惊奇,“你来自山西,或许该对我的另一个称号更熟悉无羡公子。”

    怪不得她与西域使臣的关系如此密切,怪不得她几次牵扯到商贾的纠纷中,原来她就是无羡公子

    如此便说得过去了

    西北一带,谁没听过无羡的声名

    马驰千里射百中,浩歌击筑喧高楼。

    一曲拜将军荡气回肠。

    一首不谓侠放逸不羁。

    活成了他最渴望的样子

    简直就是他崇拜的偶像啊

    无羡公子成名颇早,他一直以为,她至少与他同龄,怎会如此之小

    而且还是个姑娘

    太让他震撼了

    一双眼珠子简直要黏在她的身上,从上到下,对她细细打量起来。

    如刀削般分明的棱角,眉宇之间流露的英气,极易让人混淆她的性别,沉稳的气度也易让人忘了她的年龄

    常伦投射的热切目光,直接被无羡给无视了,此刻,她关心的只有李元芳一人。

    “我究竟是死是活”他刚刚苏醒过来,双眼还带着几分茫然。

    “若是还能喘气,就快些起来吧”无羡的口气淡漠得几近无情,但对李元芳来说,却是世间最美妙的声音。

    因为,这声音真真切切地向他宣告着:

    他还活着

    心中的感激之情难以言表,俗套地道了一句,“多谢李姑娘的救命之恩。”

    “是你运气好,我原先是打算敲登闻鼓,召集三司会审的,可惜没人理会我。”

    “之前那登闻鼓,原来是无羡”常伦习惯性地就要将“公子”喊出口,意识到不对,立刻改口道,“姑娘敲的啊”

    无羡对这个半路跳出来的倒霉蛋没多大兴趣,目光从未离开过李元芳。

    “是啊,所以临时改变了主意,打算带李大人一起上金銮殿自辩。李大人刚逃过一劫,就得随我要去鬼门关走一遭了。”

    无羡对他有救命之恩,李元芳义不容辞,更何况,“这本就是李某的职责所在。”

    “大人客气了。此案若非关系甚大,我会选择袖手旁观。”

    李元芳自然明白,两人的交情淡薄如水。她此番出手,真正打算相帮的,另有人在。

    “姑娘乃人中龙凤,太监张永值得你如此鼎力相助”他有些为她不值。

    无羡嘴角的笑意耐人寻味,“大人当真觉得,太监张永真敢肆无忌惮地纵容我,对上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建昌侯”

    难道说,真被他的吏目说中了

    张永如今的地位,已是一人之下c万人之上,比他身份更高的还能有谁

    只有圣上

    即便李元芳心中早有准备,脸色依旧古怪起来,幸好他长得黑,看着并不显眼。

    在他看来,圣上还不如张永靠谱些,至少张永这些年积累了不少军功。

    圣上有什么

    连朝会都不上,经筵都不开,纨绔子弟会的,他一样不少,而且更胜一筹

    人家斗鸡遛狗,他搏虎饲豹

    人家调戏民女,他扮采花大盗

    真真是荒唐得很

    无羡明白,众人对朱寿的误解根深蒂固,她没时间在此辩解,“时间紧急,必须赶在退朝前上殿。”

    常伦见他俩急急往外走,忙不迭追了上去,“将常某一起带去吧”

    金銮殿自辩耶,想想就振奋人心。若不能近距离旁观,他会后悔一生的

    他怕无羡反对,理由找得很充分,“常某对李大人的案子还是很熟悉的,或许能帮上些忙。”

    无羡这才将视线转向了常伦,正眼打量起他来,“在大理寺,都有人敢杀了李大人灭口,常大人难道不怕吗”

    凌厉的目光逼射而来,让常伦生出几分怯意,最终被心中的浩然之气占了上风,梗着脖子道,“见义不为,无勇也。”

    无羡正权衡着利弊,狗蛋忽然叫嚷起来,“行凶者死了”

    怎么会

    不是用鞋堵住他的嘴了吗

    无羡一个箭步来到尸体边,拔去了他口中塞着的鞋子,只见他脸色发青,唇边留有不少秽物,恶臭中夹杂着一股熟悉的味道。

    狗蛋很自责,“小的见他一直在挣扎,以为他不老实,想跑,还踹了他两脚,想不到他居然翻白眼了”

    是他疏忽了

    “行凶之前,他已服用了鸩毒,对方早就做好了灭口的准备。”

    “能救回来吗”常伦问道。

    中毒引起了呕吐,可惜他的嘴被鞋子堵上,无法顺利将秽物吐出,反而呛入了气管,加速了他的死亡。

    “你可以照着之前的样子,给他做心肺复苏,等他恢复气息,再用清粪汁,给他催吐,或许有两成希望,将他救回来。”

    常伦狐疑地望向无羡,“你既然知道如何解救,为何不立刻动手”

    “他的秽物中含有剧毒,若让我的人给他做心肺复苏,有中毒的危险。”她可舍不得。

    “可他是重要的人证,就这么让他死了,线索岂不是断了”

    “人会说谎,尸体不会,从他的服饰上看,应该是天牢的杂役。马哲,派人查查他的身份,最近是否缺钱,或是陷入难处,又与何人往来甚密。”

    “是”

    常伦看着她的目光更为灼热,“想不到你还善于破案。”

    那也是托了看了几百集柯南的福,“先找到杀人动机,然后顺藤摸瓜,总能找到些蛛丝马迹。”

    “如今人犯死了,就剩我这么个人证了,你更得带我上殿。”

    “那就一起上殿,为李大人做个人证吧”他撞破了凶案,成了重要的人证,若是不将他一起带走,无羡担心,等她离开大理寺,又会多出一具尸体。

    因为多了常伦这个计划之外的人,马少了一匹,无羡让狗蛋与胡勒根同乘一匹,将他的马让了出来,问常伦道,“你会骑马吗”

    常伦挺着胸脯,“那是当然。”

    他曾外出游历,尤其擅长骑射,自有他骄傲的资本。

    李元芳来自陕西,更不用担心他不会骑马,但他迟迟却未上马。

    “李大人是否有所顾虑”无羡问道。

    “李某不惜身命,只是一点要先问个明白。”

    “李大人请问。”

    “那些失踪的流民,究竟去了哪儿”

    “好奇害死猫,李大仁真要知道”

    “即便会被灭口,李某也要知道答案再做定夺。”若是那些流民真的被人残害,他宁愿背负骂名,也绝不成为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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