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第 68 章

    第68章玉镯子

    冬麦有些傻眼了, 她便想起来沈烈家的历史,沈烈祖上曾经有钱过,所以这个——

    沈烈正费劲地铲除一片地皮草,那个根扎得深, 他几铲子下去, 锋利的铲子将一片泥全都削了起来。

    他削了那一块,听到冬麦喊, 擦了擦汗便要过去:“我过去看看, 你别动。”

    他怕万一墙壁松动,砸到她。

    可接下来却没听到她动静。

    他心里顿时觉得不好, 忙快步进去,谁知道进去后,就见冬麦正将脑袋凑在墙上往里面看。

    “怎么了?”他走过去,就看到了墙上的那个暗柜。

    “我刚把那张穆桂英挂帅的画撕下来发现的。”冬麦心砰砰跳:“你说这里面是什么, 该不会是——”

    心里泛起许多想法,比如发现了一箱子宝贝, 比如发财了。

    “你先退后一步。”沈烈命令道。

    “啊……好!”

    冬麦有些被沈烈的语气吓到了,他脸色郑重,语气也谨慎, 这让冬麦有些害怕,刚才发财的想法荡然无存, 她开始瞎想也许里面藏着地雷, 也许里面藏着可怕奇怪的什么。

    沈烈皱眉, 小心地观察过那个暗柜周围的墙壁,并用指关节轻轻击打几下后, 掏出打火机, 取了一片枯叶点燃, 之后伸入暗柜中。

    冬麦一动不动,屏住呼吸,心跳得厉害。

    沈烈观察了一番后,便将燃烧的枯叶捻灭了,之后拿来木棍,进入暗柜中。

    冬麦听到里面动静,他好像拨过来一个什么。

    接着,沈烈便直接伸手取出。

    那是一个用红布抱着的方方正正的东西,看上去是一个盒子,因为年代久远,红布几乎看不出原来的颜色,积满了黑灰。

    沈烈解开红包,层层剥开,就见里面是一个小木盒子,并没有上锁。

    沈烈抬眸看冬麦。

    冬麦睁大眼睛,有些兴奋,压低了声音说:“这是宝贝吗?”

    沈烈看她那样,笑了:“不知道,打开看看。”

    他小心地打开来,里面确实有东西,用布抱着,再次小心地打开这层布,便看到一只镯子。

    翠绿的镯子,流光溢彩。

    沈烈小心地捏起来,对着光照了照,通透晶莹,被光一照,镯子散发着温润的光。

    他并不懂这些,他小时候家里也许富裕过,但他记事的时候,家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他并没有机会去认识这些奢侈的物件。

    不过看得出,这是真的玉镯子,还应该是很好的那种。

    他捏着那镯子,对着阳光仔细看了一番,之后笑看着冬麦,压低声说:“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冬麦都看傻眼了,也很小声地说:“这个肯定很贵,我听说我们隔壁村有一家挖出一个金簪子,卖了不少钱呢。”

    沈烈用自己的袖子擦了擦玉镯子,之后便拉过冬麦的手:“来,试试。”

    那玉镯子一到手腕上,冬麦便感觉凉凉的。

    沈烈看她手腕,纤细柔白,如今戴着这玉镯子,衬着皮肤光润柔和,便很满意:“你戴着挺合适的。”

    冬麦忙说:“快摘下来吧,我怕弄坏了。”

    沈烈道:“那也行,先收着吧,等以后咱们家里条件好一些,合适的时候再戴。”

    冬麦听出他的意思:“不卖吗?这个挺值钱的。”

    她是想着,他不是要贷款做买卖吗,如果卖了这个,也许能顶一些用。

    她不懂这玉镯子值多钱,但总觉得,这么辛苦找到的,估计是宝贝吧,应该很贵。

    沈烈握着她的手:“冬麦,我听说现在结婚,有的都要准备三金了,金项链金镯子金戒指,我条件就这样,你也知道,没钱给你准备太多,现在你自己发现了这个,肯定得留着。”

    他温声说:“就当我祖上留下的宝贝,传给儿媳妇的,你收好就是了。”

    冬麦低头摩挲着那玉镯子,确实挺好的,触感温润舒服,想想这是沈烈祖上的,卖了的话确实可惜:“那咱们就收着吧,我现在戴,怕别人看到说道,也怕弄坏了,咱先好好收着。”

    沈烈点头,于是两个人重新把那镯子放在盒子里,又藏在一旁的杂草堆中。

    沈烈笑着说:“等会我们回去,你抱着一堆,我抱着一堆,就说是当柴火烧的,别人看到也不奇怪,不然咱拿这么一个盒子,被人看到了,还不知道怎么传。”

    冬麦自然明白:“好,我知道,财不露白,不能让人看到!”

    收好了盒子后,沈烈又去各处检查了一番,甚至把墙角墙壁都敲了一遍,不过再没发现这样的暗柜。

    只能说,当年被搜查的时候,确实很仔细了,连一个铜板都没能留下。

    沈烈:“镯子肯定不卖,给你留着,别的也没什么,咱俩的发财梦碎了,还是老老实实收拾屋子,准备做买卖勤劳致富吧!”

    冬麦噗地笑了:“好!”

    夫妻两个收拾了半天院子,又找来电工帮忙拉电线,电线倒是很容易安装,买一个电表装上就行了,电闸也给安上了,不过拉电灯的话,暂时手头钱不够,需要电工那里去公社电力局再取电线,还得等他有时间。

    不过这也不要紧,只要能通电,回头就能干活,电灯实在不行的话,就用蜡烛或者煤油灯代替就是了。

    折腾了大半天,天快晃黑的时候,两个人抱着柴火,回去了家里。

    冬麦战战兢兢的,她生怕别人发现了自己和沈烈的秘密,不过好在一切都是多想的,并不会有人意识到他们的柴火中藏着一个那么好看的玉镯子。

    到了家里后,赶紧关紧了门,小心翼翼地取出来,捧着那镯子,摩挲了一番,之后又戴在手镯上看,确实是好看。

    冬麦喜欢得不行了,爱不释手:“这个肯定特别贵。”

    沈烈听到这话,笑着说:“所以好好留着,也许是古董,说不定过些年更值钱,咱早早卖的话就亏了。”

    冬麦一想也是,便小心地取下来,放在盒子里,又把盒子收在自己日常放柜子的箱子中,这样轻易不会被人发现了。

    晚间洗过之后,躺在炕上,冬麦还是越想越兴奋:“你说这个得值多钱,我不是说要卖,就是好奇。”

    沈烈的心思哪里在镯子上。

    他是经历过生死的人,于钱财上,他看得淡。

    他搂着怀里的新婚妻子:“也许值一百吧。”

    冬麦瞪大眼睛:“怎么可能,就一块表钱?”

    沈烈便道:“也许一千块?”

    冬麦诧异了:“这么贵吗?”

    外面的月亮从窗户照下来,落在她净白的面颊上,他继续逗她:“这种玉镯子据说都挺贵的,也许值两万。”

    冬麦顿时睡不着了,她甚至翘起脑袋,睁大眼睛看着他:“你是不是在瞎说啊!”

    想到刚才她是把两万块戴在手腕上,顿时觉得整个人不自在了。

    沈烈便笑出声,他低头,亲她的脸颊:“谁知道呢,我瞎说的。”

    冬麦没好气了,低哼一声:“原来你逗我玩呢!”

    看着她气哼哼的样子,沈烈眸光转沉,低头吻她的唇,喃声说:“那我不逗你了,我们好好睡觉。”

    当他这么亲她的时候,他想,男人和女人到底不一样。

    作为一个男人,他可是想得很,恨不得日日搂着她,她怎么就不惦记呢?

    第二天,按说该是去公社里王书记家帮着采买食材,不过冬麦身上实在酸,懒懒的竟然不想起来,她哼哼着抱怨他:“都怪你,都怪你,害我那么晚睡!”

    她哼哼起来像小猪,沈烈便捏了捏她鼻子哄她:“那就再睡一会吧。”

    冬麦:“人家王书记家里还等着呢。”

    沈烈:“也没说多早去,太早过去买肉,人家看你心急,说不定不给你好价呢。”

    冬麦想想好像也有点道理,便也懒懒地重新闭上眼,迷糊着睡个回笼觉。

    不过心里却是想,自从结婚后,她好像是比以前懒散了,为什么呢,这都是沈烈害的。

    她甚至记得小时候看过的戏,当时不太懂,不过有些句子却是隐约记得,就是那个“从此君王不早朝”,沈烈就是那个祸国妃嫔!

    沈烈看冬麦迷迷糊糊地合上眼,轻手轻脚地下炕,先过去厨房烧火,早饭他们比较简单,熬一个稀粥,再把昨晚剩下的热热就是了。

    给灶膛里添了一把火后,沈烈提着桶出去,打算打水,谁知道刚出院子,就恰好看到隔壁的门开了。

    出来的是孙红霞,孙红霞端着簸箕,出门倒垃圾。

    她看到沈烈,愣了下。

    沈烈也默了一下,他觉得这个画面似曾相识。

    早上出门,看到别人家的媳妇走出来。

    不过才半年的功夫,别人家的媳妇成了自己的,而自己要娶的那个,成了别家媳妇,甚至连肚子都仿佛要起来了。

    沈烈淡淡地扫过孙红霞的肚子,看着是有些挺。

    他的唇嘲讽地动了动,之后便径自挑着扁担去提水了。

    孙红霞却站在那里默了好一会,不知怎么回事,她有些心酸。

    她终究没能坐着轿车风光进林家门,坐的是牛车,这让她总觉得,好像很不吉利,好像自己所追求的一切都将成为泡影。

    新婚洞房夜,林荣棠沉默而疏远,他说你怀着孩子,我不能碰你,免得伤了你,之后连衣服都没脱,就睡在另一个被窝。

    这倒是让孙红霞松了口气,她还没想好自己应该怎么让自己流产,她甚至还是处女之身,这些都需要想办法瞒过林荣棠。

    她其实是瞄上了冬麦,冬麦不能生,如果自己和冬麦在一起的时候,不小心流掉孩子,那就最合适不过了,所有的人一定会以为冬麦嫉妒自己。

    只是,真需要机会。

    而现在,抱着这么多心思,她看到了沈烈。

    她注意到了沈烈目光扫过自己肚子,以及他唇边勾起的那抹嘲讽。

    她默了一会,便明白了。

    沈烈看到自己的肚子难受了?他是想到自己的妻子不能孕育,而自己却怀上了,所以泛酸了?

    孙红霞轻叹了一下,倒是有些同情沈烈。

    你娶谁不好,非要娶一个不能生的冬麦,一辈子没个孩子,像什么样?

    沈烈做好饭,冬麦才迷糊着醒来,她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早知道我应该起来,我做饭就行。”

    沈烈挑眉笑着说:“做饭这种事,我们可以轮着来,虽然你做饭好吃,但天天吃好吃的,时间长也就腻了,吃我做的饭,就当忆苦思甜好了。”

    冬麦知道他是故意这么说的,其实就是心疼自己。

    沈烈这个人和林荣棠不一样,和村里其它男人也不一样,他的许多想法,冬麦听都没听说过,但是他说出来后,冬麦便恍然,原来是这样,没错,他是对的。

    比如他告诉自己,人是没有二手的,这就让冬麦在心里思量了很久。

    冬麦吃着饭的时候,心里想着,她应该感激沈烈,不光是因为男女之间的喜欢,还因为他会教会自己许多东西,这些,是嫁给任何男人都不能得到的。

    她又想起霍志诚来。

    她有两个嫂子,戴向红和霍志诚,她觉得戴向红是个很能干的人,城市里铁饭碗,但是戴向红大体来说,应该是和自己身边的是一类人,而霍志诚不同,霍志诚凌厉直接,锋芒毕露,像一把刀。

    可冬麦在沈烈身上,却感觉到了和霍志诚类似的气息,只不过相比于霍志诚,沈烈更包容温润罢了。

    她心里想着这个,以至于去往公社的时候,话都不多。

    沈烈感觉到了:“哑巴了?”

    冬麦抿唇,笑着没说话,却用手扯了扯他的衬衫:“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沈烈:“什么挺好的?”

    冬麦心情愉快,极目远望,这个时候麦苗已经过膝盖了,绿色的麦浪成片,有些已经开始抽穗了。

    她笑着说:“没什么。”

    沈烈:“?”

    他怎么觉得,她好像意有所指?

    冬麦笑说:“好了,不要问了,马上就到公社了,严肃点。”

    沈烈只好不问了。

    不过他想着,晚上他怎么也要逼问一番,到时候饶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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