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掌上明珠

    时靳岩曾经花了十万元,买下珠宝城最贵的一颗珍珠,将其做成吊坠项链,送给自己的女儿作为生日礼物。

    订做礼物时,需要给作品取个名。

    他将这条项链,命名为:掌上明珠。

    时简安听见顾南笙的询问,并不说话。

    顾南笙当即愤怒地继续问:“霍斯墨,还是盛雅?!”

    知晓这条链子的由来,并且对于时简安的意义,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几人。

    时靳岩的尸体被抬回来,霍斯墨亲自将链子递在她面前。

    那天,他和盛雅都在场。

    在所有人都以为时简安得知父亲死亡,会大哭大闹的时候,她只是用手指卷着衣袖,小心又仔细将上面的血渍,一点又一点擦拭干净。

    那天,她是笑着将链子戴上脖子的,还转身去询问宁苒她带着项链好不好看。

    从头至尾,未流一滴眼泪。

    几年后,顾南笙曾经问过时简安这个问题。她说:“我父亲肯定是希望,我收到这条链子的时候,是高兴欢乐的,我怎会悲伤,让他失望。”

    那一晚,在天台上,映着楼底照上来的灯光,他清晰瞧见她眼底闪烁着的悲伤眼泪……

    这般贵重的东西,竟然还故意毁坏,那些人,实在太狠,宛若诛心。

    面对顾南笙的询问,时简安只是缩了缩自己,将自己蜷得更小。

    她咬着嘴唇,声线沙哑地喃喃道:“南笙,我再也闻不到我妈妈种的栀子花香了,真的闻不到了。”

    帝城的栀子花,总是比其他国家要早一月。

    那是时简安记忆里,最美好,最甜蜜,最幸福的味道。每到四月,只要不关窗,她连梦里都是栀子花的馨香。

    可是,帝城已经到了栀子花盛放的季节,她在院子外趟了一夜,却再也闻不到了。

    而,顾南笙听见时简安的话,只觉自己的心脏突然被一根根密密麻麻的针,刺扎得血肉模糊,他疼得都快要哆嗦……

    顾南笙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第一次见到时简安的场景。

    酷热的盛夏,宁苒牵着一身白色公主裙的她,从顾家别院的花园穿梭而过。

    他在那刹那,似听见上帝在他耳畔说:顾南笙,她就是我从你身上抽走的那根肋骨……

    顾南笙发过誓:这一生,他会倾尽一切,护她安全,不让她受到一星半点的伤害。

    可是此时此刻,看着伤痕累累、憔悴不堪的时简安,他甚至连如何安慰她都不知道。

    那一刻,顾南笙觉得自己好似正在遭受凌迟剐刑,痛不欲生。

    时简安紧紧地蜷在锈迹斑斑的铁门上,她低声说:“以前,我觉得:美国,是阴森黑暗的阿鼻地狱,我一直避之不及。可是,回到帝城,我才发现这里竟比地狱还要寒彻刺骨。南笙,我有时候在想,我宁愿在美国飘忽不定地流浪,宁愿做个没有归宿的孤魂野鬼,至少,不会像在帝城,疼得如此哀莫悲切、生不如死。”

    帝城,对时简安而言,是最温暖、最明媚的存在。

    在这里,时靳岩和宁苒,给过她最极致的宠爱。

    在这里,霍斯墨给了她最美好的初恋。

    都说:物极必反。

    她曾经在帝城有多幸福多快乐,如今,她便有多痛苦多悲凄。

    这些年,现实深切教会了她:世间最大的残忍,莫过于……物是人非!

    美国,虽然疼痛,却不至于时时刻刻刺激她。

    帝城,时靳岩和宁苒的影子,每时每刻都在她眼前晃。

    甚至,面对霍斯墨的伤害,她仍然会疼得心脏都要停止。

    昨晚,在总统府里,盛雅污蔑她的话,依旧历历在耳。时简安听得清清楚楚,盛雅说:她与霍斯墨的儿子,叫霍慕之。

    霍慕之……

    盛雅果真说得没错:从始至终,霍斯墨都没爱过她,他一直爱的人,只是她盛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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