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路过明水村的李咎捡了个小姑娘

    李咎牵着马,犹豫是走水路继续往镇上去,还是走陆路进山打点猎物。

    他来到这个世界不过五天,目前,适应良好。

    五天前的凌晨,超级中转仓储的安保头儿李咎遇到了一场突发恶性事件,为了解救人质,李咎被卷入其中。虽然最后李咎救下了人质,但是匪徒却按下了爆炸按钮。就这样,李咎和这个超大仓储被爆炸甩到了这个半架空的时代。

    说是架空,是因为这个“雍朝”他听都没听过,说是“半”是因为就目前看来,历史名人还是出现过不少。

    李咎经过第一个村庄时,谎称自家为了避战乱逃入深山,如今长辈都去世了,才下山看看情况。如此他的短发和现代衣服就显得有了缘故,不至于引起村民的怀疑。

    因他是个身强力壮的男丁,那个小村子的里长还很高兴地给他落了籍,这样他就不算是流民黑户了。

    当然,里长这么热情,李咎送他的那一小桶奶粉居功至伟。那里长家的媳妇刚刚生下了儿子,因媳妇没奶,小婴儿长得蔫巴巴的。李咎的这桶奶粉出现的正是时候,帮里长解决了孩子的吃饭问题。而且奶粉桶的罐子还是金属制的,也是十分稀罕。

    因此里长兴高采烈地帮李咎落了籍,又给李咎说了三天现在的情形,李咎告辞离开时,里长还颇为不舍,十分想劝李咎在村里住下来。

    这个年代没有娱乐,乡下贫苦地方更是一穷二白,每天就是土里刨食罢了。李咎如果住下来,第一件事情就是筹措粮食。这可不是现代社会的农村,没有拖拉机没有收割机,一切都得靠人力去做,化肥农药啥的虽然有,却总会有用完一天。喝水得去河里挑,洗衣服得自己去河里洗……

    解决了吃喝还不行,还有拉撒呢……

    不敢想不敢想,一想要吐了。

    这可太痛苦了,李咎的计划,无论如何也得去个稍微大一些的城市定居。

    所以了解了基础情况之后,李咎告别里长,拿着路引,往镇上去行。

    他牵在手上的黑马也是在那个村庄买的,天下初定,每个村庄每户人家都分到了田地。农具和牲畜比较少,做不到每户都有,就按户数配给了一些。这匹马原本应是战马,分到农户手里之后,农闲时它尚且能拉车运货,春耕时它就只能去耕地了。

    李咎一眼就相中了它,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阿宅。

    所谓“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虽然又瘦又脏,和驴子挤在一起,与猪羊鸡鸭一同牧养,这匹马还是自有其神在。

    李咎挺馋它身子,于是用“自家存在山里的最后一点家档”,大概几桶油、两匹细布、一罐上好的白盐还有几罐奶粉,加上里长的好感度,换了马来。

    李咎用一袋麦子换了几筐麸皮秸秆,混上干草,以及仓储里的豆类玉米,给马大爷当粮食吃。马大爷表示很满意。

    有奶就是娘。只两天时间,这匹倔马就和李咎很好了,也撒个娇撒个欢什么的。

    骑马也是个容易疲倦的活儿,个把时辰还好,再长一点或者路差一点,能把胃给颠簸出来。左右李咎也不赶时间,遇到坑坑洼洼不太好走的路,他索性下马来自己走走。

    明水村所在的青山县位于河流冲积的平原,河网细细的小小的在村落间交织,明水村算是位置不太好的那一块儿,属于河谷平原地带,平地狭长两岸夹山,汛期很容易闹水患。

    但是这条不怎么稳定的小河,又给明水村带来了稳定的发展环境:庄稼灌溉、生活用水、通航运输……人需要这些便利才能活下去,那么那点水涝灾害,也就可以接受了。

    马蹄声踏碎轻霜薄雾,引来码头人的注意。

    此时天下初定不久,各处都在休养生息,路上的人多是为了生活奔波的普通平民、商队和游学的书生。像李咎这样的并不常见。衣着整洁、牵着马、挂着弓、提着剑……这些要素够让人判断出来这一定是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而眉宇间透出的勃发生机象征着这是个气血方刚的男子,足以让不怀好意的人萌生退意。

    李咎在斟酌前路时,就被一个脏兮兮的小丫头拦住了。

    “老爷!老爷!您能不能行行好,把我买了去?”

    李咎按住马头,停下脚步,看着这个拦路的小姑娘,一时无语。她堪堪有他的腰那么高,骨瘦如柴仿佛一根竹竿儿挂着一条不合身的袍子上面再挑着一个小脑瓜子。

    余幺娘这方看清自己拦下的人,他比村里最强壮的农夫高二伯还要高出半个头,神情严肃,心里突然一阵后怕。

    李咎说:“我不买人。”

    余幺娘头一次跟陌生人打交道,没想到对方如此和气,这给了她莫大的勇气,让她勇敢地再恳求了一次:“我什么活儿都能干,老爷您买了我,我不要工钱,只要一口饭吃,十两银子买一个长工……我愿意伺候老爷一辈子。”

    余幺娘的眼睛黑黑的,似乎很死板空洞的样子,却写满了求生欲。

    李咎于是问道:“你的父母呢?”

    余幺娘很实诚地回答:“我娘要把我卖了,我怕。他打人,村里的姐姐就是被他打死了。我怕死,所以……老爷您买我,很划算的,我自己会找吃的,我可以睡马棚里,我还会做衣服。老爷您看,您的靴子都有点损坏了,马鞍也简陋的很,我会补衣服,虽然不会做马鞍但是我可以学——”

    李咎的视线在小姑娘的鞋上打了个转,又落在她不知如何是好所以拧成麻花一样的手上。

    太小的绣花鞋被小姑娘当拖鞋拖着,半个后跟露在外面,上面全是皴口,血痂混着泥糊在上面,小姑娘似乎一点儿也不觉得疼。满是冻疮和疤痕的手,指缝倒是干净的,只是冻得发紫发乌再带上淤青,显得十分可怕。

    在现代可能还是个小学生呢,在这年代就要算壮劳力了。

    李咎想起穿越后的见闻,想到这时候一个人想活下去需要多努力、多幸运,默默叹息着,说:“你上马,告诉我往哪走。别犹豫了,你走得慢,我嫌你拖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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