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二章 以奇胜,以正合

小说:超级唱作人 作者:但刀
    二胡还能这么玩儿?

    一首《神经病之歌》拉完,许多慕名而来的观众在欢乐之余,无不感叹熊猫哥的直播间果然名不虚传。

    熊猫哥就是传说中集逗比和才华于一身的矛盾集合体。

    对此,熟悉熊猫哥的老粉丝们只有一句话送给他们:

    基操,勿6,皆坐之。

    当然,话是这么说,但是该有的打赏却是一点都不少。

    一时间,直播间里各种礼物特效,在一片;666、;哈哈哈中不断闪现。

    真是;礼物与六六齐飞,打赏共哈哈一色。

    高歌喝了口水,得意地笑道:;大家对这只胡精可还满意?

    ;满意满意!

    ;太棒了!

    ;学了12年的二胡,今天算是重新认识了这门乐器。

    ;妈妈我要学二胡!

    ……

    直播间留言区刷屏的;满意和各种溢美之词,高歌就恬不知耻的笑纳了。

    反正原唱洛天依和言和是虚拟人物,作者ilem和二胡版改编者小胡仙儿也不可能穿到这个世界来。

    今天之后,以高歌目前的人气,这首趣味十足的二胡独奏曲,很快就会传遍华人世界。

    也许无法一下扭转大家对二胡的刻板印象,但是至少,以后再听到二胡,不会只想到《二泉映月》。

    而且之前熊猫哥恶搞自己的照片、用电脑操作系统自带声音编曲,都引来了一大批跟风效仿者。

    这首《神经病之歌》,说不定也能引起一阵;恶搞、;改编的风潮呢?

    达到了全民娱乐的程度,民族乐器何愁不能发言光大!

    楚楚这个小丫头,这会儿已经看傻了,以她一贯的双眼变小星星的迷妹模样,一脸崇拜地看着高歌。

    ;果然不愧是我选中的男人,太MAN了!太帅了!

    至于被高歌批评那点小事,早被她忘到九霄云外了。

    这会儿她正在考虑,要不要让高歌教她拉二胡……

    老金和金胖子对高歌不按常理出牌的作品,是既感觉不可思议,又感到由衷的钦佩。

    录制《青蛇》主题曲期间,他们可没少跟民族乐团的成员打交道,对民乐的现状一点也不比高歌了解得少。

    正是如此,高歌貌似哗众取宠的举动,在他们看来才是真正值得民乐人学习的。

    有了这种想法,两人干起活来也就愈发热情高涨。

    我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高歌心道。

    ;按照惯例,接下来是一首新歌。

    说着,他朝控制室里的老金小金点点头。

    不需要高歌多说,配合默契的老金把序号为;2的音频文件,播送到直播间。

    这次不是二胡。

    是唢呐!

    唢呐极具辨识度的声音一出现,整个直播间顿时为之一静。

    所有人心中只浮现出一个词——大气!

    然后便是琵琶、镲、鼓等乐器,陆续切入。

    给人感觉就像在荒无人烟的大漠,落日的余晖中,一个头戴斗笠腰挎长刀的人骑着马,飞奔而来。

    蹄声阵阵,马蹄所过之处,扬起大团大团的烟尘。

    苍凉,粗犷,豪迈,奔放。

    愈发清晰的似马蹄般的鼓声中,高歌的声音响了起来。

    ;红尘世界一片雾茫茫,

    觅道觅道自寻我千里步。

    问谁好风里路是我前途,

    沙急啊似刀风也疯狂发怒。

    令人皱眉低首冲入漫漫路,

    全凭意志开展我凌云步。

    迈着大步望前去走正路,

    定寻到找到道道道与自豪。

    ……

    控制台里,老金瞪大了双眼,金胖子则缓缓张大了嘴巴。

    楚楚浑身上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浮现出一层鸡皮疙瘩。刚刚想学二胡的想法,突然就变得不那么强烈了,取而代之的是唢呐……

    ;二胡好棒,可是唢呐我也好想学……肿么办?

    楚楚陷入了纠结之中。

    不同于前面那首逗比欢乐的《神经病之歌》,这首《道道道》完全是以正面的姿态,将各类民族乐器的特长表现得淋漓尽致!

    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

    如果说《神经病之歌》是奇,《道道道》就是那个正!

    大气磅礴,悲悯苍凉,就像国画里的留白一样,给听众留下足够的想象空间的同时,个中意境却愈发深远,令人回味无穷,难以忘怀。

    ;不怕风似快刀,不怕沙尘障路。

    少年汉莫低首,相伴同求道。

    茫茫世界,开辟我红尘路。

    日日大步,踏前去终有日,

    获成功,得到道道道与自豪。

    ……

    ;沙急啊似刀……

    距离粤州千里之外的京城,一座古色古香的四合院里,一个白白胖胖的中年男子,正坐在电脑面前,短粗的食指极富节奏地敲击着厚实的红木桌面,发出笃笃的叩击声。

    男子发际线很高,卷曲的长发在脑后扎了个马尾辫,上嘴唇两撇小胡子微微翘起,下巴上一小撮焦黄的山羊须。

    他一手捻着胡须,一手叩击桌面,跟着熊猫哥的声音放声高唱。

    ;不怕风似快刀,不怕沙尘障路……

    他闭着双眼,有些油腻的脑袋轻轻摇晃,看起来无比享受。

    这个油腻的中年男子,就是著名的词作人、乐评人,野游方士。

    他所有作品的署名都是野游方士,身边的同行好友也都以方士称呼他,时间一长,很多人都忘了他的本名叫什么。

    野游方士很关注高歌。

    不是因为他喊出一首歌一百万的天价,也不是因为这个初出茅庐的黄口小儿,竟然敢向乐坛老兵任无声发起挑战,要以制作人的身份,跟任无声比专辑销量。

    而是因为高歌确实有才。

    什么《笑忘书》,什么《消愁》,什么《红玫瑰》、《白玫瑰》,每一首歌词都让他击节叫好,称赞不已。

    只是以往高歌写的歌词大都偏流行,而野游方士从他的名号也能看出来,他对这些小年轻的情情爱爱不太感冒。

    所以这些歌词他只是觉得好,个人并没有多么喜爱。

    可是这首《道道道》则完全不一样,简直一下子唱进了他的心里,直击他的灵魂。

    ;好歌!好词!妙啊!

    熊猫哥一曲唱完。

    野游方士长吁一口气,不知是感叹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还是感慨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突然,他想到了老友任无声跟高歌的赌约。

    ;嘿嘿,这回说不好老任要阴沟里翻船喽!

    野游方士把一把小巧精致的紫砂茶壶捧在手心,笑眯眯地嘬了一口,丝毫没有替老友着急的感觉。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蛋疼小说网,免费小说,免费全本小说,好看的小说,热门小说,小说阅读网
版权所有 https://www.danten.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