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朋克少女

小说:超级唱作人 作者:但刀
    粤州是南部亚热带沿海城市,光热充足,雨量充沛,气候十分利于植物生长,四季常绿,花团锦簇,所以又有花城之称。

    即便现在是一年之中最热的七八月份,道边的榕树依旧绿意盎然,天桥上簕杜鹃艳丽绽放,将灰扑扑的水泥路变成了一道道靓丽的彩虹。

    高歌漫无目的地闲逛,时不时买一份萝卜牛杂之类的小吃,一杯冰镇果汁或者一罐菠萝啤,看起来就像是个游手好闲的待业青年。

    可是身体的放松并不代表他忘记了此行的目的,他脑子里一直绷着一根弦,只要心有所感,便飞快地掏出纸和笔,记录下联想到的内容。

    有时候是歌名,有时候是歌手,有时候是一句副歌,也有时候就是一段旋律。

    虽然没有一首是适合林依琳唱的歌,不过以后也可能用得着,总的来说,所获颇多。

    高歌也担心过,走大街上会不会被粉丝认出来,然后围得水泄不通,他得拼尽全力才能杀出重围,还不能露出不耐烦的情绪。

    事实证明,他完全是想多了。一路走过来,一个能认出他的路人都没碰上。

    当然也有可能是街上人太少……好吧,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又烈日当头,街上压根就看不到几个行人。

    倒是高歌走走停停,还时不时拿笔作记录的怪异行为,引起树荫底下纳凉的老爷爷老奶奶一阵好奇。

    其实高歌在出门之前,已经想好了两首歌,辛晓琪的《味道》和《领悟》。

    《味道》由小李填词作曲,就是;我以为我会暴富,但是我没有……啊,多么痛的领悟……那首。

    虽然林依琳和辛晓琪的声线差别比较大,不过高歌觉得这首歌完全值得她一试。

    《领悟》也是如此。

    在高歌穿越的时候,这首歌的作曲人黄国伦已经彻底变成了综艺咖,作词人姚谦你可能不知道这个名字,但一定听过他的作品,比如《我愿意》、《最熟悉的陌生人》、《分开旅行》等等。

    这两首歌高歌自认为不会偏离林依琳的要求太多,质量也完全不输她试唱过的五首歌。

    至于还缺的三首歌……

    高歌走着走着,突然鼻端嗅到一缕花香。

    他一抬头,看到街道转角处有一家花店,门头不大,门前摆满了各种鲜花。

    白的百合,黄的郁金香,红的康乃馨,紫的薰衣草,还有白的红的粉的黄的蓝的玫瑰,和许多高歌说不上来名字的鲜花。

    咦,等等……玫瑰?

    高歌眨眨眼睛,脑海中霎那间闪过道道流光。

    《红玫瑰》?《白玫瑰》?《玫瑰的名字》?《玫瑰花的葬礼》?

    不,不对!这些都是男歌手的作品。

    高歌拍拍额头,然后突然一拍巴掌。

    《铿锵玫瑰》!

    不是田震的《风雨彩虹铿锵玫瑰》,而是林忆莲作曲、小李填词的《铿锵玫瑰》。

    ;哈哈!高歌大笑,这首歌太适合了。

    太适合给林依琳唱,也太合适改编了!.

    他听过这首歌由小林和小李两人分别演唱的版本。对于歌词,高歌自认无法写的比小李更好,可是在编曲方面,无论是小林的版本,还是小李的版本,都无法令他满意。

    改!

    必须改!

    这还是穿越后开始抄歌以来,高歌头一次感觉到动力十足。

    他以往抄歌,总是希望能尽量贴近原版,一方面是受先入为主的观念影响,一方面也是为了降低风险。

    抄一首已经被市场证明过的作品,肯定比自以为是的瞎改一通要安全得多。

    可是这首《铿锵玫瑰》不一样。

    首先,他觉得原版的编曲乃至一部分旋律,都有改进的空间。

    其次,他;复制的歌曲越多,就越想进行真正的创作,那种创造出完全属于自己的作品的感受,是所有创作者都强烈渴求的。

    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叫爽过吸大双人床。

    况且这首歌是夹在十首新歌中一起交给林依琳的,哪怕改动不怎么成功,一首歌也影响不了整张专辑的质量,风险大大降低。

    记录好歌名,高歌到花店买了一支玫瑰,以示感谢。

    又解决了一首,只缺两首了。

    一时间,高歌觉得头脑活跃,信心大涨,仿佛身边随时都会出现能帮助联想剩下两首歌曲的线索。

    继续在街上瞎逛了一会儿,高歌实在热得受不了,便找了一家临街的咖啡店,点了杯摩卡,坐在窗边休息一下。

    吹着冷气,高歌只觉得暑气尽消。耳边传来低低的、若有若无的小提琴声,空气中弥漫着慵懒的味道,窗外热气蒸腾,扭曲了空气。一阵困意袭来,高歌情不自禁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就在高歌将睡未睡、半梦半醒之时,突然身后一男一女两人的对话传了过来。

    ;你……现在过得好吗?一个略显低沉的女声道。

    ;不好!男声的语气充满了不满的情绪。

    ;你怎么了?女声十分惊讶地问。

    男声叹了口气,;你明明是想问他过得好不好,非得拿我做开场白,你说我能好吗?

    起初高歌以为这一男一女是恋人,可是听到;他字出现,顿时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

    这信息量颇大啊!

    高歌不动声色地往后靠了靠,眼睛盯着面前喝了一半的咖啡,像是在思考问题,可是一双耳朵却支愣得像刚钻出洞的野兔子。

    只听那女声叹气似的轻笑一声,低声道:;那……他过得好吗?

    ;唉,男生叹了口长气,;他前段时间回国了,约我出来喝咖啡,就在这家店,还是这张桌子。他问我你过得好不好,你问我他过得好不好,你说我要怎么回答你们?

    女声突然变得十分紧张,;你告诉他我还在粤州了?

    男声道:;没有,我不是已经答应了帮你保密吗?

    顿了一下,男声又道:;不过他去找过你。

    女声沉默片刻,叹了口气,道:;还是不要告诉他吧,下次你再见到他的时候,帮我向他问个好。

    ;你这不是让我为难吗,又要替你向他问好,又还不能告诉他你的下落,你让我怎么跟他说?男声抱怨道。.

    回答男声的依旧是沉默。

    ;好好,算我怕了你们了,谁叫我是你们俩唯一共同的朋友呢!男声没好气道:;我就搞不懂你们两个,明明很相爱,这个时候不是应该躲在家里造小人吗,为什么要这么矫情?好像全天下就你们俩最苦情似的……

    后面的对话高歌没继续偷听,他仿佛抓住了什么。

    很明显,女人与他们口中的;他曾经是恋人关系,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分开了,男人出了国,女人还留在粤州,两人通过共同的朋友互相试探,但都没有勇气踏出那一步。

    恋人,朋友,回国,问好,保密……

    一系列的词汇在高歌脑海中打转。

    受这些意象的启发,高歌似乎已经能掀开层层神秘的面纱,一窥隐藏在记忆深处的东西。

    可就在即将触碰到最后一层面纱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霎那间,一连串的联想像潮水般退的干干净净。

    ;我……次奥!

    高歌气得将咖啡杯在桌子上重重一顿,脸涨得通红,;谁特么这个时候打电话!

    然后他拿起手机一看,是他妈。

    ;……

    高歌心头之气顿时消散了大半,可还有一半憋在心里,想发又发不出来,顿时难受不已。

    太后的电话,不能不接。

    高歌接通电话,闷闷道:;妈,什么事?

    高歌知道这个时候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肯定很难听,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太后的语气比他还难听。

    ;在哪?赶紧回来,有人找!

    说完,太后便挂断了电话,丝毫没有给高歌说话的机会。

    ;有人找我?高歌连生气都忘了,一脸茫然,;还找到家里去了?

    在林老师从小的严格把关下,高歌并没有什么狐朋狗友,金胖子是熟人,老妈不会这副语气,难道是沈莹莹她妈?

    ;可是老妈有气也应该往沈家人身上招呼,怎么对我这么恶劣?

    这样想着,高歌匆匆去买单。

    经过身后几张桌子的时候,他特地留意了一下,并没有发现之前对话的一男一女,猜测应该是离开了。

    本来他还想对那女的表示一下谢意,可是一想人家正在失恋,他要是跑过去说,我要把你的失恋故事写成一首歌,谢谢你给我灵感啊……

    搞不好他将成为第一个因为找灵感被打死的歌手。

    可是听了人家的故事还写成歌,不表示表示又觉得过意不去,有种偷窃的感觉。

    现在既然人家已经离开,也就不必纠结这个问题了。

    出门打了个车,高歌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了家。

    他要看看,到底是谁?能让老妈语气如此难听,还打断了他的思路!

    ;我回来了!

    高歌气喘吁吁推开门,客厅沙发上的客人却让他为之一愣。

    来人装束十分大胆前卫,一头被染成金黄色的中长发,不知道是不是故意做的造型,但看起来就像是三年没有洗过,一绺一绺毛毛糙糙的,估计能把梳子齿都拽断。

    上身套着一件印有;FUCK ME的黑色T恤,下面是一条白色蕾丝裙,腿上却绑着一双及膝的黑色长筒皮靴。

    脸上浓重的烟熏妆,看起来像是十天半个月没睡过觉一样,翻卷上翘的假睫毛足有两厘米长,像恐怖片里的洋娃娃似的。

    ;高歌哥哥!见高歌回来,她激动得一下子跳了起来。

    高歌一脸懵逼,这朋克少女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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