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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边荒(1 / 2)


在遥远的北方有一片漫长的荒漠。谁也不知道荒漠的尽头在哪里。

荒漠之中生有“魔”。无数年来一直侵扰人世。

相传在上古年间曾有魔潮灭世险些倾覆人间。幸得先贤戮力抵抗才得以保住人类火种。魔潮的消灭也被很多人视为上古时代的终结。

北方最强大的两个国度一名曰荆、一名曰牧。

荆牧两国都在荒漠边界驻有大军用以镇压魔潮。

所以这片荒漠通常被称为边荒。

意为人族的边界繁华与荒芜的分野。

同在北域的两大强国在各个方面展开竞争唯独面对荒漠始终联手。仅这一点大概就能让人窥见“魔”之可怕。

但对于现世绝大部分人来说“魔”也仅仅只是一个传说而已。因为自上古之后再没有一头魔能够走出荒漠。

大概人们对于“魔”仅存的恐惧都在那凶名昭著的九大人魔身上了。

荒漠最东是无尽流沙而撇开无尽流沙大概能将荒漠的边界线平均分成两半东边是牧国的守区西边是荆国的守区。

作为北域最强的国家之一牧国占据现世最大的草原当然也有最雄健的战马。

天底下公认的最强骑军有十支牧国独占其二。

站在牧国镇守的荒漠边界左边是碧草连天的无边草原右边是一望无际的死寂荒漠。天地在此处划下巨大的分野生与死如此靠近对比又如此强烈。

属于牧国的绵延军帐都坐落在草原的这一边。威风凛凛的着甲骑士沿着这条边界巡逻。除非战争开始否则没有人愿意踏足荒漠一步。

尽管这里好像与世隔绝孤独守在人世的边缘。但仿佛只要自己不踏入荒漠就还身在人世中。

荒漠是死寂的从来没有风似乎连风吹到这里都要死去。更不可能有什么动物。除了偶尔游荡至此的阴魔驻守此地的士卒们从未看到过第二种生命。

巡视边境的骑士勒住战马停下来看着荒漠。在他的视野中一个人影慢慢走近慢慢清晰。

他的长发简单束起垂在脑后。身上穿着一件普通的羊皮袄草原上的牧民都这么穿。

头发有些干枯、嘴唇有些干裂像一个受不住熬晒的普通人——这倒不怎么稀奇神临以下任何深入荒漠的强者都会如此。只有金躯玉髓才能够保证肉身在荒漠中不受侵袭。

其人拖着一个巨大的皮袋将荒漠的地面拖出一条长痕就那么缓步走来。身上的黑色污迹也印入骑士眼中那是魔血“魔”血是黑色的。

当然最让人惊讶的其实是那一张脸。

看到他你会惊讶怎么有人可以生成这般模样?怎么能够“美貌”如此?

这种“美”甚至是超脱了性别的有颠倒众生的魅力。

哪怕嘴唇干裂哪怕皮肤粗糙其人五官合在一起就是那样无可救药的迷人。

但是骑士们没人敢多看几眼先前有一个部落的首领觊觎这张脸结果他一直“失踪”到现在他的部落也早被瓜分干净。

“赵!”为首的骑士大笑起来:“我的曳赅!伟大的苍图神保佑你平安归来!”

曳的意思是牵引赅的意思是包括、完备。

曳赅就是在任何时候都拉着你继续往前走的人在牧国它的意思等同于兄弟。

而苍图神是牧国人的信仰。相传是一尊狼身鹰翅马足的神祇是狼鹰马之神。但也有祭司认为祂并无具体的身躯不能够被确切形容。祂不具有任何人类所想象的样貌同时也包括了所有想象。不存在于任何地方同时也无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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