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龙鳞飞盾】

小说:一个人的仙境 作者:寇十五郎
    秋日烈阳下,漫漫官道上行人寥寥,道旁树林一只惊鸟飞掠半空,正要投入另一侧的树林里。同一瞬间,草丛里突然跃出一只锦毛飞鼠,肉翼箕张,曲爪抓扑飞鸟。

    呼噜噜声骤响,一圈暗青色光轮倏现,精准击中半空中的飞鼠。

    啪血雾炸开,骨肉四溅。

    侥幸逃脱的飞鸟发出尖鸣,惊慌钻进树林,再不敢露头。

    暗青色光轮一击奏功,飞旋呼啸着回到主人手上,滴溜溜转了几个圈铿地骤停,显出真貌竟是一面青光莹莹的暗青色小圆盾。

    圆盾明显比一般盾牌略小一些,类似骑兵的臂盾,盾面宛如六片盛开的青色花瓣,每一片都有天然而玄奥的纹理。圆盾的握把处,连接着一条半透明的蛟筋,另一端系在护腕上。如此一来,这圆盾近战时攻防一体,远可当飞盾掷出,收发随心,甚至还能当鞭子一样抽击,几乎包含了所有兵器的性能,堪称全能。

    这就是罗霄的升级版“龙鳞飞盾”。飞盾与弓箭一样都可远攻,但比弓箭强横之处在于可以全方位攻击,最适合应对被包围时的群战。

    罗霄估算过,此去白草城千五百里,至少得走七八日,他可不想浪费大好时光,正好可以练习飞盾。

    江湖风波恶,艺多不压身,只有抓紧一切空闲时间充实提高自身技艺,才能在修行道路上走得更长远。

    在炼制好龙鳞盾之后,罗霄又到修武堂秘武阁申领了两套武技,分别是刀盾合击术与飞铊十二手,当然,少不了又得花去十数点功绩。飞铊十二手其实就是流星锤技,包含缠、甩、绕、点、抖等等十二基础手法,这门武技冷门生僻,难学难精,但一旦练有所成,神出鬼没,杀伤力惊人。而罗霄把飞铊换成飞盾,那威力更上层楼。

    练习这门武技很耗时间,好在罗霄最不缺的就是时间。这一路上用心揣摩,甚至还尝试着把气爆箭的奥义心诀揉进飞盾里说到底飞盾也一样是投掷类兵器不是

    这样一段时间下来,已颇有心得,加上猎户出身的罗霄对投掷类武器天生敏锐,因此尽管他没有专门修炼过鞭索类兵器,但反复练习摸索之下,技艺进步神速。白天他边骑行边训练飞盾技,晚上则进入仙石洞天苦修,使得这一趟外出任务成为真正的“修行”。

    这几天修炼时,罗霄内视丹田,发现元气所化的元力索已将元种完全缠绕包裹,看上去像蚕茧一样,感知元种也缩小了些许。据他所知,一般元种化核至少需要个月。按罗霄在仙石洞天修炼,一个时辰抵外界一个月来算,只要有外界五六天时间,就能突破武士之境。

    但是,且慢欢喜。

    罗霄的情况很特殊,他的元种与一般武者大不相同,足足大了十几倍,也就是说,还得在此基础上再加十几倍时间,至少要现实中的两三个月才行。在仙石洞天里更夸张,得好几年

    想明白此节,罗霄不由得暗暗庆幸,幸亏这仙石洞天的时间流速与外界差异巨大,否则就他那颗巨型元种,得到猴年马月才能完全化核啊

    罗霄隐隐有种感觉,等这次任务完成,返回修武堂之时,或许自己就能突破武士之境了。真正令他挠头的是,相对于突破武士而言,更难的是如何让外界接受他这样一个打破规则的武士出现短短数月连续四级跳,从二阶武者惊人地跳到武士

    如果武士能以这样火箭般的速度出现的话,整个天镜域的格局都会被打破,这绝对足以上升到域界战略的大事。若被外界知晓,他将永无宁日。

    罗霄可不想当这样的出头鸟,当下决定,哪怕突破武士,也暂不提请考核。只是晋阶武士必定有超越普通武者的强大气息,很难瞒过同阶及高阶武士,这倒是个麻烦事,伤脑筋啊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现在还没突破呢,操这个心也早了些。

    随着罗霄一路西行,沿途景致也日渐荒凉,山林湖泽越来越少,黄土沙棘越来越多。呼啸凛烈的西北风,也真正让他意识到季候已经入秋了。

    罗霄并不着急赶路,边走边修行,即便如此,在离开易水城十余日后,荒凉的地平线上,一座边关城池遥遥在望。

    白草城,抵达。

    作为一座边陲重镇,白草城的建筑走的是低矮结实的风格,除了城墙。外城足有七丈高,比境内的城池普遍高出两丈以上,城墙都是用厚厚的花岗巨石砌成。无尽岁月与狂暴风沙,将坚硬的巨石城墙侵蚀得斑斑点点、凹凸不平。

    城门守卫也明显比境内城门守卫多一倍,每一名守卫身上都散发着境内守卫所没有的淡淡血腥气。

    罗霄看得分明,这些守卫顶多就是一二阶武者,但他们看人时那剃刀似的目光,就连他这个准武士修为的人都感觉面皮发紧,心下暗凛,果然不愧为边关重镇,就连区区城门守卫都是刀头舔血的狠人。

    交纳十个铜子入城费后,罗霄牵马进入城里。入目所见,与境内城池大为不同。这里的店铺房屋普遍又低又矮,基本都在一两层之间,少有超过三层的建筑,而且多为土筑房。这大概是缺少山林,风沙肆虐地域特有的现象吧。

    街道也是黄土掺沙铺就,来来往往的人群及骡马、骆驼、牛羊把沙土地踩得坑坑洼洼,更有满地遗矢,大风一起,满天扬尘,臭气扑面,几乎令人无法呼吸。

    幸好罗霄在进入西北地界时就已学着当地人用长条头巾裹头蒙面,这才勉强遮挡风沙异味。如此恶劣的生存环境,莫说是对天地灵气有要求的武者,就算是对凡俗之人而言,也非宜居之地。

    罗霄摇摇头,打算先找个店铺落脚,然后按图索骥,找到易水城设立的情报点,交接情报,休息一晚,明天立即返程。宁肯路上磨蹭些,也不能在此地久待,否则只怕修为不升反降。

    店铺倒好找,作为一个边贸重镇,虽然因为环境的缘故,高档的没有,但中低档满街都是。

    罗霄现在也算有钱人了,当然不想委屈自己。沿街走不到一会,便找到一家环境还可以的店铺,在二楼订了间上房。梳洗一番之后,眼见天色尚早,便用布包裹龙鳞盾,扣在背后,走出客房,打算按照任务说明上的地址,先去探探道。

    罗霄刚掩上房门,身后香风一荡,两个戴斗笠的白衣女子与他交错而过,隐隐传来一个粗嘎的女声“久闻这白草城是边陲关城,戈壁黄沙,草原牧马,景致与咱们河朔郡完全不同,咱这才借着这个任务的机会来看看,谁知竟然是这样什么戈壁黄沙,老娘吃了一嘴泥沙是真;草原牧马更没见着,只见满街马粪原来想像就如同表姐你,而现实就是我啊”

    这两人也是来自河朔郡不过,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罗霄一怔,盯着二女的背影,慢慢地咂嗼出味来了,不禁哑然失笑。

    虽然看不到这二女样貌,但那说话的女子背影阔如门板,壮胖如大汉,而另一个女子背影修长矫健,虽然说不上有多诱人,但不看相貌,光是这两人的背影对比,着实诠释了想像与现实的落差。

    这时就听那身影修长的女子低声道“飞燕,别大声嚷嚷,你这样鄙薄白草城,让本地人听到,怕是会惹麻烦。”

    飞燕这名字差点让罗霄笑喷,突然感觉这女子的声音有点耳熟,会是谁呢

    罗霄脑海里飞快把自己认识的女子过筛了一遍说实话,他认识的女子真不多,因此很快就锁定了,是她

    易水城守之女,燕山修武堂的黑带弟子,程飞凤

    她也接到一个白草城的任务还是陪着她这个飞燕表妹来做任务

    被程飞凤一通说,那叫飞燕的壮妞也压低了声音,小声嘀咕。当然,以这位的嗓门,就算小声也小不到哪去。

    罗霄如果竖耳细听,也能隐约听到些内容,但这样听墙根显然落了下乘,而且他跟程飞凤就见过一面,还是做买卖,根本谈不上交情,打招呼都显得突兀。想想便停下脚步,等二女去远了,这才走出客栈。

    白草城丁字大街甲字十五号周记皮货,是一家很普通的皮毛收购加工坊,前门是店铺,后面大院则是加工坊。这样的商铺在这边陲之城,不下十余家,很不起眼。

    申时许,周记皮货铺前,一个当地常见打扮,裹头蒙面的客人掀帘而入,清亮的目光一扫,店内情景尽收眼底铺面不大,黑乎乎的,到处挂满毛皮及鞣制好的皮革,味儿比较熏,不过灰尘不明显,看样子洒扫还算勤快。

    柜台里穿着翻毛皮袄的掌柜正在算账,算珠清脆地噼啪声分外响亮。门边的长凳上坐着个同样装束的伙计,托着下巴鸡啄米似地点头,似是在打瞌睡。

    帘子一动,风沙入屋,打瞌睡的伙计顿时惊醒,一咕噜站起,人都没看清就嚎一嗓子“贵客临门呐”

    客人抬手拨开悬吊垂下的皮毛,目光直射掌柜。掌柜也似有所觉抬眼望过来,在柜台边上马灯昏黄光线映照下,中年掌柜那张瘦削焦黄的面皮有些阴森。还别说,真有几分情报头子的模样。

    这客人,正是罗霄,而周记皮货铺,正是他千里迢迢赶来白草城的目标地点,易水城情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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