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壹·修罗场

小说:花下 作者:晖儿
    ——不可输,不可赢。

    扯淡一样的六个字,自那张早已被少女烧成灰烬的纸条上飘然而起,绕过人声熙攘的修罗场,最终又原封不动地升腾在她眼前。

    字写得龙飞凤舞,着实不俗,笔锋过处似有万钧之重,赤金墨恰到好处地浸染在三层厚的水纹纸之间,一分不深,一分不浅,凑近细闻,能捕捉到其上一缕雍容华贵的牡丹香。

    写纸条给她的人,扯淡扯得倒是一派风流儒雅。

    瞬息万变的战场上,少女已数不清是第多少次分神。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她胸中战意几番起落,一身精细皮肉平添深浅伤痕,本该早早结束的战局也拖至纷繁复杂,倒是无意间满足了许多人对这一战的期待。

    对手一声长喝,大刀阔斧再次临额劈下。少女不得不暂时抛开那惹人心烦的六个字,手中长剑一格一挑,压斧抬刀,身影如蝶自一刀一斧间翻飞而过。

    看台上响起如潮的叫好声。

    落地的少女手腕一翻,反攻之势已成,长剑灵蛇般辗转于刀斧之间,将对手胜她数倍的力量优势巧妙卸去。回剑一抽,反倒在男人粗壮的小臂上留下一道深刻血痕。

    男人手中玄色铁斧应声而落。

    鲜血喷溅之时,少女将腰间剑鞘一抽一甩,机关触动,竟展开一朵墨色大伞。她嫌脏一般将纤细身形躲于伞后,点点猩红尽数被伞面挡去,转瞬收起,又成了不起眼的剑鞘一柄。自始至终,她身上未沾半丝对手血迹。

    游刃有余之间,看台上众人忍不住啧啧称奇。

    然而,她又一次放弃了乘胜追击的机会。可恶的六个字再次蹦出来,种种线索交错浮现——赤金墨、水纹纸都非寻常之物,笔者身份昭然若揭,却偏偏不给她机会查证与判断,信任与否,听从与否,只能全凭直觉。

    直觉能救得了她,能救得了她剑下近百条奄奄一息的人命么?

    男人手中只剩钢刀,平衡顿失,力道大减,眼看就要被少女分神间漫不经心的攻势挑落,终于祭出了破釜沉舟之力。他不再仓皇躲避少女角度刁钻、直逼要害的长剑,而是以攻作守,双手握紧刀柄,不管不顾地横扫而出。

    长剑却比钢刀反应迅速,剑锋划过男人胸腹,衣衫尽毁,赤泉喷洒。生死瞬间,男人却仿佛感受不到任何疼痛——

    这一次,少女没有撑伞,而是猛地抬起头,对上男人刹那间闪过异色的双瞳。

    本是再平庸不过的对手,不通战术,不精利器,只会凭借一身蛮力低估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少女——她从未将这样的对手放在眼里,一如对待之前那近百个大同小异的手下败将。但这一刻,她仍感受到深深的寒意。

    男人身体中,似乎沉睡着一条蓄力万年的恶龙。

    这一秒,恶龙被死神惊醒。

    下一秒,钢刀携摧枯拉朽之力,直逼少女颈侧!

    不可输……不可赢……

    原来这六个字并非指点迷津,而是预测战局!

    或者说,拿她消遣?

    少女倒在血泊中,视线被猩红糊满,口中血气翻涌,赤泉充耳,周遭议论纷纷也都渐次离她远去。她没有晕过去,也不至于晕过去,只是终无起身一战之力,她的对手亦是如此。

    最后一战,平局。

    第一个走到她身边的人,步伐悠然轻盈,带起四下空气流动,将一缕牡丹香送入她鼻间。五感中仅剩的二感都被此人惊动,饶是她再想不动肝火,此刻也忍不住将一声冷哼撂在那人身前。

    “看官,可满意?”她讥讽着。

    那人却声音微颤道:“月微,我来赴约了。”

    ……

    花城,背山面海,气候温和,景色宜人,是块天生的风水宝地。

    山名采南山,取自陶渊明《饮酒》中最为传世的一句。海名阔萍海,有广结四邻、兼济天下之意。一山一水皆是好兆头,却没能在那段蹉跎岁月中,为花城护得一个平平安安。

    人有命途多舛,城亦有运势好坏。抗战期间,这块风水宝地是月国大地上最先沦陷的一城,昌林军占据城池十数年之久,城中一砖一瓦尽添耻辱。临走时不忘过河拆桥,将满城百姓化作累累枯骨。

    一时间,花城沦为死城。只见尸横遍野,不见血流满地,于是有谣言传世,城中百姓死于昌林军一手炮制的瘟疫,此瘟疫之毒侵地入土,百年不散。

    谣言止于智者。

    敌军投降后,兵权已交的夏风庭携孕妻迁居花城。陆深为示亲厚信任,特拨一支千人团营随夏将军一同迁居。军旅之人大多身无忌惮,不信神佛,于是在夏将军的统领下,耗时月余将满城冤魂葬于采南山一脚,又继承了亡魂故居,修缮的修缮,改建的改建,不过一两年功夫,城中已是焕然一新。

    迁居者经年不见病色,日子过得滋润,谣言不攻自破。

    花城本是璞玉,积尘一拂,自然难掩光芒。因是夏氏父女的故居所在,这块宝地又平添几分钟灵毓秀的尊贵气质,渐渐让身处其外的人心驰神往,而身处其中的人,总忍不住抱着自家愈发值钱的宅子沾沾自喜。

    穷人卖舍,富人迁居,繁华之地更添富贵,世外桃源也不过如此。

    朱门绣户一多,闲散人便开始寻欢作乐。城中歌舞场如雨后春笋,古玩店、玉石铺更是星罗棋布。玩物丧志还不足慰藉,寻花问柳亦差强人意,倒是一项秘密活动深得人心——

    老城根,破落巷,雨点打湿小酒铺子歪歪斜斜的烂木牌面。生了锈的门轴费劲带开漏雨的破门,里面撞出一个醉汉,拎一块白里透黄的遮雨布,十分不讲究地往门面上一盖。

    ……活似吊丧。

    巷子尽头走来一男一女,恰将这一幕收入眼底。两人差不多一般高,倒不像情侣。女的那个撑着伞,男的空出两只手来拎着裤脚,踮着脚尖,恨不能长出对翅膀来离地飞行,好避开这一路泥泞湿滑。

    “就你事儿多,这种天气出来,穷讲究什么。”那女的换了只手撑伞,微微抬起的伞沿下,露出一副清淡好看的眉眼,“哎,我说陆公子,半年未见,你就带我来这鬼地方消遣?”

    男的专心致志地盯着脚下:“嗯,就这。”声音低低柔柔的,有点娘炮。

    “你都不看一眼?确定?”

    “闻着味儿了。”

    “……”她不敢苟同地抽了抽鼻子,开口却换了称呼,“倾小姐,你要扮你哥出来喝花酒,好歹也学一学人家那副低沉的好嗓子。”

    “老巩,”颜倾终于抬起头来,声更柔,一双月牙眼似乎盛了漫天星光,不弯而露三分笑意,直直地看向身边人,“莫非……”

    不得不承认,某位不着调的大小姐,确实担得起这个颇为张狂的名字。巩祯当场抽了口凉气,沉重的大伞险些脱手而出:“叫谁老公呢。有话快说。”

    “你暗恋我哥?”

    巩祯:“……”

    就是过于混账了些。巩祯在心底默念三遍涵养气度,才忍住没发作她,只给了她一个高冷脱俗的眼神,让这不正经的混账自行体会。

    也不知倾小姐体会出了什么,竟然舍得松开拎了一路的裤脚,欢乐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是好事。下次见面我一定跟他说。”

    巩祯咬牙切齿道:“不、劳、费、心。”

    说话间,两人已至酒铺门口。巩祯瞥了一眼重新拎起裤脚的大小姐,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动手,将那块遮雨的破布掀开了一角。

    古老破旧的木牌上,两个英文字母东倒西歪。这简陋出圈的小酒铺,竟还时髦地取了个洋人的名字。

    “X……L?特大码?倾小姐,恕我直言,以你这小身板,大概是进不去了。”

    颜倾面不改色地摸出两个垫肩,熟练地塞进了原本松松垮垮挂在身上的西装里。

    然后,她抬起高贵的尊足,一脚踹开了那扇摇摇欲坠的破门。

    巩祯:“……”

    这样真的不会被揍出来么?

    人已经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她只好收起伞,硬着头皮快步跟上。

    铺面不大,桌椅板凳风格十分统一,唯“破烂”二字可以精确形容。墙上挂着各色真菌,菌丛中夹杂着几幅水墨丹青的挂画,画上却尽是人形怪物,每张画都配以“昌林”二字,打着醒目的红叉,骨子里的鄙夷与侮辱分毫必现。

    戾气太重,一身柔肠难懂一身傲骨,出身悬壶世家的巩祯看得直摇头。同时,那股子引着大小姐前来的血腥味终于飘入鼻间,她敏感地意识到,那混账今日并非带她来消遣,而是要闯祸,顺便拉她垫背。

    满屋酒气,却只有一个醉汉。那醉汉呈中年发福之态,五大三粗,胡子拉碴,脑后却绑了一个活泼的小揪。硕大一个汉子坐在一张可怜的小木凳上打瞌睡,肥头大耳一摇一晃,被颜倾一把抓住小辫子,薅了起来。

    “你这个——”那汉子刚要破口大骂,却在看清来人后,一哆嗦,酒醒了一半。

    颜倾略微侧耳:“这个什么?”

    那汉子好悬将粗话吞了下去,一个字没漏,同时迅速起身给她让座:“陆公子。”

    她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下,一双长腿往小桌上一架,顺手拎起酒壶,隔空倾覆,将半壶烈酒饮水一般灌入喉中。

    巩祯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这副嚣张跋扈的做派,大小姐好似深得陆公子真传,学得惟妙惟肖、青出于蓝。

    那汉子冲巩祯一笑,周全道:“姑娘也坐罢。”转头又拍颜倾马屁,左右逢源,好不猥琐,“嘿嘿,公子海量,可要属下再添一壶来?”

    属下二字微妙,巩祯选了个稳妥凳子小心翼翼地坐下,忍不住打量起他,却怎么也想象不出眼前油腻谄媚的胖子,会是陆公子的属下。

    陆公子陆瑜,字颜书,乃是秦北陆深长子,现领花城一城之兵将。

    其权至高,其人至混。

    主将虽然不甚靠谱,好歹有几个正经副手,于是护城兵威严尚存,治军严明,在花城有安一方人心之力。

    所以……这一位?

    她还没来得及细想,颜倾已经开口将那句身份亮白撅了回去:“属下个屁,你丫算谁的属下,再添一壶来,快点。”

    巩祯:“……”

    不堪入耳,成何体统。

    眼看大小姐又要开戒,她终于忍不了,重重地咳嗽了一声。

    颜倾瞥她一眼,略有收敛:“添半壶罢。”顿了顿,“再给我家这位端碗冰糖枇杷来。”

    那汉子顿时愁眉苦脸:“小店没有……”

    巩祯:“……不必,多谢。”

    半壶酒添来,触手温热,湿寒雨天饮来恰逢其时。颜倾不再对壶猛灌,而是拈了个杯子来,小口细呷,半晌,喝美了,才休杯置盏,漫不经心地说起正事:“听闻修罗场中换了玩法,银老板,怎么也不着人告诉我一声。”

    巩祯一愣,原来那木牌上的两个字母,代表修罗。大隐隐于市,她突然感到后心一阵发凉。

    银老板也一愣,随即强作镇定:“没……没有的事。还是像往常一样,斗一斗鸡鸭鸟虫之类的蠢物,自从您上次来闹……不,来整饬了一番,我们连伤人的毒物都不敢玩了,保证规规矩矩。陆公子莫听人言呐。”

    “蠢物毒物,不过斗兽而已,无趣。常言道,与人斗,其乐无穷。今日上面这样冷清,看来下面热闹非凡啊。”

    与人斗……巩祯听出她言下之意,几乎兜不住下巴。银老板登时冒出一脑门冷汗,不知这祖宗到底掌握了多少消息,因此不敢再抵赖,只好摆出冠冕堂皇的借口来:“都是些昌林鬼子……战俘,每个手上都沾着我月国同胞的血,死不足惜!”

    “战俘。”颜倾弯起眉眼,眸中却半分笑意不含,“昌林归降已俞十六载,竟仍有余孽存活于世,要劳烦银老板动用私刑?”

    银老板:“……”

    “赚了不少吧?银老板要变成金老板了,是么?”

    辩无可辩,银老板横肉遍布的脸上渐渐浮现狠色。

    颜倾将他的小动作尽收眼底:“裤腰里藏了个什么?金老板,你别是还敢触碰枪械禁令罢。”

    那乌鸦嘴话音刚落,胖子腰间肥肉一抖,果然吐出一柄乌黑油亮的手/枪来。

    然而枪/口尚未指到实处,便被颜倾一脚踢落。方才还架着双腿坐没坐相的人,转瞬已亭亭立在身前,一缕女用牡丹香避无可避,如惊雷直入脑海,炸出一片天花乱坠。

    “你不是……”

    话音未落,脖颈一凉——巩祯手中雨伞自伞柄处一分为二,亮出里面暗藏的杀机,冷冽刀锋直抵要害。

    “当然不是。”颜倾不再压着嗓子装纨绔,本人却比纨绔更高一个境界,堪称妖孽。真声三分柔,六分魅,只有一分假正经,却活生生听得八尺大汉毛骨悚然,“夏氏旧部,却敢行伤天害理之事,真以为夏家后继无人,便由得你这门下走狗放肆?”

    银老板咬牙道:“你是谁?”

    “哟,不认识啊?”

    顶着这样一张与陆瑜七分相似、细节上又更添颜色的脸,还能有谁,还会是谁?

    传闻陆家小姐,年十八,知书达理,性情温和,貌可倾城。

    银老板看着面前的妖孽,又想起那半壶烈酒、那双架在桌上的长腿、那句不堪入耳的粗话,不禁颤颤巍巍地抽了口冷气。

    除了最后一点,“传闻”真是个能扯得白日见鬼的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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