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儿子,听话【完】

小说:画风清奇[快穿] 作者:洛大王
    下午三四点的时候, 姜乐几乎站不稳了。

    他先前冲得太快了, 这会儿后继无力,全身酸疼。

    姜萝仍然在孜孜不倦搬砖, 姜乐看不下去,也强撑着,慢点儿码。

    六点的时候,周围都暗下来, 姜萝和姜乐这一天的工作也结束了。

    看了一下他们俩运的砖头, 包工头给姜萝三百块钱,因为搬得多,很利索。

    姜乐则是两百。

    这小孩儿很勤快,也不错。

    两人一起在夜风吹拂下往回走。

    姜乐只觉得全身疲惫无比,一双手上也磨出了几个水泡, 手套一取, 不停颤抖。

    “你平时就干这个?”

    “不常来。”姜萝实话实说。

    “那五十万怎么来的?”

    姜乐盯着姜萝,眼神十分锐利。

    “炒股。”

    姜萝低头笑了笑。

    “你干嘛带我来搬砖?”姜乐心中松了口气, 却也委屈起来。

    亏他今天竭尽全力搬砖, 搬了整整一天, 还以为……

    老爹平时就靠这个挣钱。

    “带你体验生活。”

    姜萝看着姜乐脸上细密的汗, 拍了拍他的肩膀, 姜乐当即嚎叫一声, 坐倒在地。

    “我真的快累散架了……”

    “明天给你放一天假, 你可以玩一整天。”

    这段时间, 姜乐每天都闷在家里, 不是跑步,就是学习,有时候一边跑步一边学习,是该休息一下了。

    姜萝正打算打个车,姜乐制止了。

    “反正也不是很远,我们骑自行车回去。”

    姜乐现在完全舍不得花钱打车。

    五块钱的盒饭……三块钱的盒饭……

    人与人,是否有三六九等?

    他不知道……暂时还想不清楚。

    路边上有共享单车,两人一起骑车回家。

    夜风很温柔,路灯也开了。

    姜乐骑不动,就跟在姜萝后面,不时看见前面的人回头,好像生怕他丢了似的。

    “你别回头翻下水道里去了,我就在后面,一直跟着你,要不我骑到前面也行。”

    “行啊。”

    “那我要超过你了!”

    姜乐多蹬了几圈,跟上了姜萝,使劲按铃,然后骑到了姜萝前面。

    “老爹,跟上啊!”

    “小兔崽子,你慢点,看路,别摔了,刹车握好!”

    “知道了知道了,老兔崽子!”

    两人不时说两句,一直骑到了小区。

    这个小区有些年头了,这么多年,姜家三人都没想过搬家。

    一进门就闻到一股食物的香气。

    “叔叔,姜乐,你们回来了!”

    姜可正在锅里舀汤,从味道上辨别,是冬瓜排骨汤。

    “我也不会做别的,就直接炖了汤,感觉没有叔叔炖得好……”

    “小可太懂事了,你歇会儿,下次让姜乐做饭,姜乐估计连煮饭都不知道放多少水。”

    “胡说,煮饭那么简单,我怎么可能不会!”

    “老兔崽子,你就坐在这里歇会儿,我去端菜。”

    姜萝笑了笑,乖巧地坐在椅子上,姜乐去厨房帮姜可端菜端汤。

    “辛苦你了。”

    “没有没有……”

    姜可很不好意思,她自觉添了太多麻烦,只想多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

    姜萝享受了一把饭碗送到手里来的安逸,看着相对而坐的一儿一女,心里美滋滋的。

    现在的姜萝是一位儿女双全的老父亲,一本满足。

    一顿饭吃完,两个孩子都抢着要洗碗,最后剪刀石头布,姜可赢了,姜乐喝了杯菊花枸杞茶,泡了个澡。

    “对了,姜乐,你今天和叔叔去哪儿玩啦?”

    “去爬山了。”

    “累死我了,下次再也不想去了。”

    姜乐满嘴跑火车,姜可完全听不出来。

    “怎么这么累,我看看?手上还有水泡。”

    “我今天在山上捡了一天矿泉水瓶子!”

    “哇!这么厉害!”

    姜可一脸崇拜。

    姜萝默默憋笑。

    “分你一百,老哥给你的零花钱。”

    姜乐掏出一张粉红软妹币,递给姜可。

    “不行!”

    “我还有一些零花钱,你自己收着。”

    “你哥给你的零花钱你就收着吧,女孩子花钱的地方多一些。”

    “买衣服买裙子买鞋子……想想还要买很多东西。”

    姜乐算了算,觉得自己可能需要再搬几天砖……

    “我不用那些,现在的生活,对我来说,就和天堂一样幸福。”

    姜可说着说着笑起来,姜乐敲了一下她的头,小声说了句,没追求。

    人与人之间的圈子说起来很封闭,换一个学校后,新的班级里没有人认识姜可和姜乐,同学们都觉得他们是龙凤胎,还有些新奇。久而久之发现他们俩性情挺好,是那种努力又正直的孩子,有什么活动的时候也带上他们俩。

    俩孩子学习上特别努力,平时稍有闲暇都在看书,成绩越来越好。

    姜萝如今也算家长里的人生赢家。

    不知不觉收拢了一些资本,东山再起。

    重新再建立人脉关系,给两个孩子铺路。

    他们俩考上了本市最好的高中,一人称霸文科,一人称霸理科,各占半壁江山。

    姜乐的英语很不错,从小练过,姜可稍微差一些,两人常常在家里对话,叽里呱啦。最开始的时候姜可在家里还有些拘谨,慢慢就适应了,越来越活泼爱笑,姜萝和姜乐都很欣慰。

    家里有个儿子虽然好,养个小姑娘却舒服很多。买漂亮裙子,好看的衣服鞋子,一堆又一堆,都放进张小可房间里的大衣柜。如今那个房间重新装修了一下,清新又温暖,更像一个少女住的地方。

    书柜全挪进了姜乐房间里,满足他如饥似渴的求知欲。

    平静的生活总过得很快,高中毕业后,俩孩子都在国外读大学,彼此照抚,姜萝还算放心。姜乐越来越有哥哥的样子,姜可比起幼时的内敛乖巧,活泼大方了很多。

    偶尔有生意上的伙伴问姜萝是怎么教的孩子,姜萝就狠狠给对方灌一通鸡汤。

    父母师长亲友对孩子的影响最大,各方面一齐出力,保管把孩子教得特别好。

    姜萝办公桌上放了一张他们俩的合照,墙上还有三人的合照。

    姜可的暗伤调养了三年才好,身体依然不能受凉,以后要生孩子的话…需要比常人更小心。

    姜萝每年都给俩孩子安排了全身体检,某些时候也能自定义医嘱,扯着大旗让他们俩喝药。姜可身上原先有很多疤,姜萝特意调配了祛疤的药膏,说是什么百年传世灵药,交给姜可,让她每天都涂。

    姜乐暗地里还说这是狗皮膏药,让姜可小心,被姜可拧着耳朵狠狠教训了一顿。

    时间久了,疤痕自然消去,姜可整个人气质都自信了很多。

    不会再抗拒穿裙子,也不会低头含胸驼背。

    俩孩子于感情上都各有打算,姜萝也不插手,他们自有分寸,姜萝只需要颐养天年。

    “要是三十岁都没结婚,咱们就在一起,凑合过了。”

    “行。”

    姜乐对其他人不来电,也不喜欢勾三搭四,平时为人处事谦谦有礼,自带距离感。

    姜可对婚姻有阴影,从来不肯轻信任何一个人,除了家人,对其他人心中始终有所保留。

    婚姻就像投资,为了规避风险,他们俩内部消化,也不是不行。

    姜乐依然承了父业,经商,四平八稳,眼光毒辣,是商场的新秀,前途一片大好。

    姜可于音乐上天赋异禀,小提琴拉得特别好,感情饱满,能激起灵魂上的共鸣。她年纪轻轻就出席了国际音乐会,优雅大方,温柔甜美,气质不俗,享有盛誉。

    两人常常一起出席各种慈善活动,名声很好。

    搬砖后的第二天,姜乐把书送了过去,留了对方家里的地址,常常会寄些东西过去,书本或者文具,一直供到那家姑娘考上名牌大学。

    羽翼丰满后,姜乐开始用自己的能力去帮更多的人。

    璞玉成双,日臻完美。

    姜萝抱上了孙子,在孙子上小学的时候驾鹤西去。

    姜乐已经立得很稳了,姜可越来越温润从容,姜萝终于能安心放手。

    这么多年来,姜可一直都十分孝顺,比起亲闺女也不差什么,姜萝还有些舍不得姜可奏的那些小曲儿。

    这辈子姜萝难得像个寻常退休老干部一样摸猫逗狗养鸟儿,含饴弄孙,特别安逸。

    去世之后,姜萝在墓碑前坐了会儿,隔壁就是妻子的墓,十分和谐。

    俩孩子都长大了,风华无双,没有比这更值得高兴的事。

    姜萝心里甜如蜜。

    步子悠哉悠哉,回头一看,姜乐一家人在岁月长河中悠然老去,如一株植物,走完了一个完整的轮回。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

    继续往前走,敖墨和敖冰在龙宫里睡大觉,小妖族们都长大了,各自远去。

    沈珂带着小狐狸,翩然飞升……

    山村上重新覆盖了草木,一辆白色大巴令人闻风丧胆。

    狗蛋在庙里对着盲眼的老妇人念经文,静谧出尘。

    林意柔正在求她的六六六师兄带她出去玩,天一在网络游戏里叱咤风云。

    尼古拉斯葱叉着腰,逼迫gg去买尿不湿,老僵尸小心翼翼地磨平了自己的尖牙,如今他已经变回了年轻时的俊美样子,正准备出道当明星……

    夕坐在高楼上,对准下面要投放□□的歹徒,悄然瞄准,一枪爆头。

    ……

    姜萝悠然向前走,周身没有半点羁绊。

    左边是一团不停跃动的幽绿色火苗,右边是一个黄澄澄的滑稽球。

    步子越来越轻快洒脱,两个小东西跟着后面,充当着左右护法。

    前路漫漫,可有尽兮?

    天地苍茫,我自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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